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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哲学的总结者王夫之

作者:贾顺先 来源:国际儒学网 时间:2013-06-04

摘 要:

此文是用我的讲义,从哲学史的本体论、认识论、人性论、辩证法、历史观五个部分抽出的材料写成的。文章对比了宋明理学与王夫之哲学的异同,肯定了王夫之哲学的功绩,也指出其不足。写成后,发表在《四川图书馆学报》1981年第6期上。

关键词: 王夫之 古代 哲学

    王夫之(1619-1692)字而农,号葁斋,晚年人称船山先生,湖南衡阳人,是我国明末清初古代哲学的总结者。王夫之生活在明末民族矛盾和阶级矛盾都非常尖锐的时代。1639年,年仅二十岁的王夫之与他的好友郭凤跹、管嗣裘、文之勇等组织了"匡社"。"匡"就是扶助社稷,拯救民族危亡的意思。 1640年,当他的大哥"应诏"去"国子监"读书时,他要求大哥把当时那种"白骨纷战垒"的情景,以及水、旱、虫灾和贪官污吏给人民造成的痛苦,去"痛哭上闻"。


  明亡后,1648年,王夫之同"匡社"的好友管嗣裘等在湖南衡山一带组织人民反抗清兵。失败后,他又投奔在广西的南明政权。由于受到坏人的排斥、打击,险遭杀害,最后被迫离开了这个政权,暗地回到被清兵占领的湖南,定居于衡阳的石船山,潜心著述和教学,在思想领域对整个封建社会作为统治思想的程朱理学及中国的传统思想进行研究。他终身不向清朝统治者屈膝。后人为了纪念他,建立了"船山书院"和"船山学社"。


  辛亥革命前后,"船山学社"是一个传播新思想的地方。谭嗣同、章太炎等近代思想家和政治家,都受到王夫之热爱自己的国家和民族的思想影响。毛泽东在青年时期,曾利用"船山学社"的地址创办了湖南自修大学,作为培养革命人才、传播革命思想的一个基地。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还为王夫之的纪念馆亲笔题写了"船山学社"的匾额。


  王夫之从总结自己的国家遭到灭亡的教训出发,总结了中国的传统思想和宋明理学。总结时他不是采用简单的否定,而是用"入其垒,袭其辎,暴其恃而见其瑕"(《老子衍·序》)的办法,"别开生面"地"衡量古今"的是非。他的这种治学方法,是可取的。


  王夫之的著作虽然遭受到清王朝的焚毁和禁止,但仍流传了一些下来,现存的还有一百多种、四百多卷。其中重要的哲学著作,有《张子正蒙注》、《尚书引义》、《周易外传》、《读四书大全》、《思问录》、《老子衍》、《庄子通》、《读通鉴论》等。现将王夫之对宋明理学的总结列后:

 

  (一)对"理先气后"、"道本器末"的更正,提出了"理在气中"、"道不离器"

  宋明理学,也是我们平日所说的"宋明道学"。"道学"的启蒙者,应是唐代的韩愈。他把孔孟所提的"仁、义、礼、智"等道德伦理思想概括成一个"道"字。他认为,这个"道"就是从尧、舜、禹、汤、文、武、周公传到孔子,孔子又传到孟轲的儒家"大道"。这个"道"是治理社会和决定社会发展的根本原则,是凌驾于一切社会之上,先于社会而存在的精神本体。但是韩愈对于这个"道"为什么能决定社会的存在,"道"与天地万物之间的关系到底是怎祥的,未作出系统的理论性的说明。到了宋代,周敦颐、程颢、程颐和朱熹等,对韩愈的"道学"作出了系统的、理论上的论证、说明,成了宋、元、明、清的统治思想,称为宋明理学。


  王夫之从宋明理学所提出的"理"与"气"、"道"与"器"等问题上展开了哲学上的总结。


  在"道"和"器"问题上,王夫之首先剥去了被说成是超然于事物之外,凌驾于一切社会之上的"道"的神秘外衣,认为"道"就是"物所众著而共由者也"(《周易外传·系辞上传》第五章)。就是说,"道"就是事物运动变化所共同遵循的一般规律。王夫之还指出:当事物在运动变化时,并不是一种神密莫测、虚无缥缈、不可捉摸的东西,而是一种可以表现出来("所著"),被我们感官得知("所见")的,实实在在("之实")的东西。虽然它们运动变化的形式各有不同,但都遵循自己固有的客观规律("可循之恒")变化着。王夫之把"道"看作是不能离开"物",而是存于"物"中的一种规律,这就恢复了"道"的唯物主义面貌。


  王夫之还指出,"道"是随着"器"的变化而变化的,不同的"器"有不同的"道",不同的时代和社会制度下有不同的治理方法。他说:"洪荒无揖让之道,唐虞无吊伐之道,汉唐无今日之道,今日无他年之道"(《周易外传·系辞上传》十三章)。所以唯心主义者所说的什么千年不变的"大道",并不存在。


  在"理"、"气"问题上,王夫之首先更正了朱熹等人在"气"之外去寻找一个产生天地万物的精神本体"理"的这种做法。王夫之说:"理即是气之理,气当得如此便是理。理不先而气不后。"(《思问录·内篇》)就是说,"理"只能是"气"的"理","气"本身运动变化的必然规律,便叫做"理"。"理"不能在"气"之先,而"气"绝不会在"理"之后。他还说:"气之条绪节文,乃理之可见者也"(《读四书大全》卷九)。就是说,"理"是"气"运动、变化规律的表现。他把被唯心主义者"打扮成"超时空的"理",还原于客观的物质之中,作为物质运动变化的总规律及其表现。这就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唯物地解决了物质与规律、思维与存在,谁是第一性、谁是第二性的问题。


  王夫之除更正了宋明理学的"理先气后"、"道本器末",提出了"理在气中"、"道不离器"外,还更正了我国传统的"以无为本"、"有生于无"的老庄哲学和宣扬"以空为本",主张人生一切皆"虚幻不实"的外来佛学,提出了"太虚一实"(《思问录·内篇》),"凡天下"皆"实有","实有者,天下之公有,有目所共见,有耳所共闻也"(《尚书引义·说命上》)这种突出的唯物主义观点。王夫之明确地表示:他的哲学的一个主要任务,便是"辟佛、老,而正人心"(《张子正蒙注·太和篇》)。

  (二)反对"知先行后",提出"形""神""物""三相遇而知乃发"

 

  在认识路线上,宋明理学者明确提出了"心包万理"、"知先行后"和"知行合一"等命题。他们混淆认识的对象--客观事物和认识者--人之间的关系,把认识说成是人一生来便具有的,只要通过内心的自我反省,便可以"一旦豁然贯通"的"心所包藏的万理"。


  王夫之则认为:人的认识不是来源于反省"人心固有的万理",而是"形""神""物""三相遇",才引出人们对客观事物的认识。他说:"心"之所以能了解"万理",并不是天生的,而是"心""能感物以通"(《张子正蒙注·太和篇》)的结果。就是说,必须是具有概括思维能力的"心",有感于客观的"物",然后才能发挥"心"的能思考和具有"通"的这种作用。"形",指目、耳、鼻、舌、身等感觉器官,"神"指人的思维概括能力,"物"指客观的事物。就是说:必须通过人的感觉器官,感觉到客观事物,然后才能引起人的思维活动,从而产生人的认识,而不是人内心固有什么"天理"。


  王夫之还改造了宋明理学所提出的"格物""致知"认识方法和"知先行后"的错误认识论。他说"格物"就是对客观事物进行接触、考察和辨别,以探求物中存在的规律,"博取之象数,远征之古今,以求尽乎理"(《尚书引义·说命》),而不是去寻找物中所存的"天理"。"致知"则是对通过"格物"所感知的材料进行概括推理的抽象思维活动。"虚以生其明,思以穷其隐"(同上)。在"知""行"关系上,王夫之还指出,朱熹"知先行后"的错误,主要有三:一是使"知"(认识)失去了立足点和本源,成了脱离客观世界的一种胡思乱想。二是对"知"和"行"的关系进行了机械的割裂;三是使人们陷在空洞无用的"故纸堆"中,是一种害人的"异学"、"贼道"。所以王夫之说:用这种办法教育人,不是把人培养为只知抄抄写写、墨守成规的"训诂"派,就是训练出一些只知闭目养神、高谈阔论,毫无真才实学的无用之人。(《尚书引义·说明中》)


  王夫之更正了"知先行后"错误后,又指出:主观唯心主义"知行合一"学说的错误,在于"销行以归知"(同上),取消对"行"的实践,而把"行"归并在"知"的里面,其结果是"以知代行",否认了"行"的作用。他提出了"行先知后"、"知行并进而有功"(同上)这个相当精彩的命题,既坚持了唯物主义的基本认识路线,又解决了"知"与"行"的辩证关系,这在当时是非常可贵的。

 

  (三)否定"存天理,灭人欲",主张"习成而性与成"

 

  宋明理学把封建社会的"三纲五常"抽象为"天理",说它是产生天地万物的根源。他们说:当人体形成后,这种"天理"便寄居于人的心中。这种寄居于人心中的"天理",便是人天生的本性。这种本性是"善"的。与这种天理相对的,则是"人欲"。


  他们认为:"人欲"是与"天理"相对立的,是万恶的根源。为了保存"天理",灭尽"人欲",程颐反对一个饥寒交迫、无法生活的寡妇再嫁,他说:"饿死事极小,失节事极大"(《二程遗书》二十二卷)。王夫之针对这种观点,进行了批判。


  首先,王夫之指出,"天理"和"人欲"并不是绝对对立的。他说:"欲即天之理"(《读四书大全说》卷四),不能离开人欲,去找什么绝对的"天理"。在王夫之看来,"天理"不仅和"人欲"不对立,而且"天理"正依赖"人欲"得到表现。他举例说:"礼虽纯为天理之节文,而必寓于人欲以见(自注:饮食货,男女色)……故终不离人而别有天,终不离欲而别有理也。"(《读四书大全说》卷八)就是说,"天理"存在于人们的物质生活之中,离开了人们的物质生活要求,便没有什么"天理"。所以他又说:"人欲之大公,即天理之至正"(同上,卷三),"饮食男女之欲,人之大共也"(《诗广传·陈风》),即人们正当的生理和生活上的要求,是人人皆有的共性,并不是什么罪恶的渊源。


  其次,在更正宋明理学"存天理,灭人欲"的基础上,王夫之提出了"习成而性与成"的唯物主义人性论思想。他反对有一种天生的一成不变的"人性"。王夫之说:假如天生的这种人性是善的("无弗义"),它就不接受不善的东西("不受不义")。假如它是恶的("不义"),为什么孔子又说"天命之谓性"("中庸")?难道"天命"也是恶的吗?假如人性是天给的,是天什么时候给他的呢?是他一生下地就给他的吗?那么,每生一个人,天就要给他一个人性,那天的工作也就够麻烦和辛苦啊!而且这种天生人性的观点,好像某个时候,天给人一个东西一样。一给了人以后,人便一辈子保持着这个东西,这个东西既不发生任何变化("损益"),又不会遗失("是持一物而予之于一日,俾牢持终生以不失。"《尚书引义·太甲二》)。这种说法是与《尚书》中的"习与性成"思想一致的。王夫之说:其实人的本性,是随着人的年龄的增长与所经历的社会环境、地位的变化而不断形成与变化的。他说:"性者生也,日生而日成之也"(同上)。人性是随着人的实践("习行")活动,一天天在变化的。因此,人性善、人性恶的说法,都是不符合客观事实的。正确的说法,应当是:随着人的实践活动的变化,人的本性也就跟着形成("言性者,户异其说。今言习与性成,可以得所折中也。"《尚书引义·太甲二》)。王夫之的这种认识,是具有合理之处的。

 

  (四)抛弃"主静"体系,建立"变化日新"思想

 

  宋明理学在动静关系上,提出了"主静"的思想方法,所谓"圣人主静,立人极焉"。这就是说,最高和最有才能的圣贤,是以"静"作为根本原则,以建立人类社会的秩序。为什么要以"静"作为根本原则呢?周敦颐很明确地说出了这个目的,这就是"无欲故静"(《太极图说》自注)。就是说,灭尽了"人欲",便达到了"静"的境界。"主静"是为了灭"人欲"。


  王夫之则从世界的本质是"实有",物质世界是不断运动变化的观点出发,更正了"主静"的形而上学观点,建立了他的朴素辩证思想。王夫之说:"太虚者,本动也。由动以入动,不息不滞"(《周易外传》六)。因此客观世界和人类社会,都不应"以静为主",而应"以动为主","动"才是绝对的。王夫之认为:"阴阳"是"气之二体"(《张子正蒙注·太和篇》)。"动"是由于阴阳这两个相互矛盾的对立面的冲突,引起运动变化,于是便产生了有"形"有"象"的万物。这些事物一旦形成,由于其一定的稳定性,就使人产生了"静"的感觉。其实"动"和"静',只不过是"气"在整个的动运变化过程中形成或凝聚起来形成某一种活动的两种不同表现。因此,并没有什么绝对的"静"。


  王夫之在坚持运动是"气"固有的属性,运动是绝对的,静止只是运动的一种表现的前提下,提出了"变化日新"观点。他说:"阴阳是太极之实体,唯其富有充满于虚空,故变化日新"(《张子正蒙注·太和篇》)。指出由于阴阳二气充满了整个宇宙,在宇宙中不断地运动、变化,所以才使所有的事物,天天都在不断地变化和发展,用新的东西去代替旧的东西。王夫之在《思问录·外篇》中说:今天吹的风和昨天吹的风,今天的太阳和月亮与昨天的太阳和月亮,你今天的相貌与你昨天的相貌,从其本质上来说,好像并没有什么改变。但风的强弱,日月的明暗,人的生理机能的新陈代谢,确确实实是无时无刻在变化。又说:"齿发不知其暗衰,爪不知其渐长"(《周易外传·说卦传》)。"江河之水,今犹古也,而非今水之即古水。灯烛之光,昨犹今也,而非昨之火即今之火。水火近而易知,日月远而不察耳。爪发之日生而旧者消也,人所知也。肌肉之日生而旧者消也,人所未知也。人见形之不变而不知其质之已迁,则疑今兹之日月为邃古之日月,今兹之肌肉为初生之肌肉,恶足以语日新之化哉!"(《思问录·外篇》)王夫之在这里用形象的文字和日常生活中的事物,从自然现象到人的生理机能,论证了"变化日新"这个观点,批判了宋明理学"主静"和"不变"的形而上学观,是具有相当说服力的。

 

  (五)坚持"趋时更新",否定"今不如昔"

 

  人类历史是不断地向前发展,还是一代不如一代,这是从春秋战国起,便在老庄哲学、孔孟哲学和荀韩哲学中所涉及的一个问题。到了汉代,董仲舒更提出了"奉天法古"的口号。朱熹等人则认为:夏、商、周三代是"天理"流行的"王道"社会,秦、汉、隋、唐则是"人欲""横流"的社会。王夫之不同意这种看法。他认为:历史的发展不是"天"的意志,或代表"天"意的"圣人"决定的。历史的发展,有它自己固有的必然趋"势"和规律("理")。他说:"势者,非适然也(即非偶然)……势为必然"(《春秋家说》卷一)。就是说,"势"是一种人类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而不是某种偶然的现象。他举例说:秦始皇废封建制为郡县制,之所以实行了"二千年"而不能改变,便是"势之所趋"(《读通鉴论》卷一)的结果。王夫之还指出:郡县制之所以能代替封建制,也是由于封建制的那种"士之子恒为士,农之子恒为农……士有顽而农有秀,秀不能终屈于顽"的发展趋势所必然造成的。(同上)而且这种"趋势"一旦形成,就成为一种"不容违阻"的力量,人们对它只能"顺而不逆"(《读四书大全说》卷九)。


  在主张历史的发展有其"必然趋势"的前提下,王夫之进而提出了"趋时更新"(《思问录·内篇》)的观点。即应该随着时代的发展,而不断更新社会制度和管理办法。在王夫之看来,"时异而势异,势异而理亦异"(《宋论》卷十)。在历史发展的过程中,我们不仅应当"趋时应变"(《张子正蒙注·太和篇》),而且要做到"趋时更新",这样才能及时地改革陈旧的制度和提出更新的办法,以推动社会前进。


  以上五个方面,是王夫之在总结中国古代哲学的基础上,更正了中国主、客观唯心主义的集大成者--宋明理学所涉及的一些最基本问题。王夫之正是通过这种总结,把中国古代哲学推向了最高峰。王夫之的这些思想的产生,是与当时自然科学的发展,阶级矛盾和民族矛盾的激化,以及王夫之本人的勤奋努力分不开的。当然,在王夫之的整个思想体系中,不仅有这些光辉的一面,也有糟粕。例如,他在政治上反对农民起义,与宋明理学一样维护封建社会的"三纲五常"。就是在他的哲学思想中,也还保留了一些唯心主义的和形而上学的残余。但这些东西,并不是他思想的主导部分。所以,王夫之仍然是中国古代哲学的唯物主义的总结者,他在中国人民的认识发展长河中作出了巨大的贡献,为后代留下了光辉的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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