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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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环境史研究看生态文明建设的“知”与 “行”

时间:2013-11-28     来源:人民日报

    我国先贤对人与自然关系的精彩论述固然富有哲理,但往往比较抽象,缺乏具体实施方略。古代百姓大都目不识丁,那些高深思想理论与其福祉、利益不相关涉,难以被他们理解,更无法行诸生产生活实践。制度规范和政策措施严重缺失或流于空文,导致思想理论与实践行动两相悬隔,既不能遏制富裕阶层对异卉名木、珠宝玉石和角齿毛皮的疯狂追求,更不能阻止豪强权贵对膏腴良田、山林川泽的肆意霸占。先秦两汉时期,国家设虞衡、行时禁,只是为了“专川泽之利,管山林之饶”,保证统治者独享奇货珍味;清代不少官员、士绅痛感滥伐、滥垦、滥围导致严重水土流失、旱涝频仍,曾大量设立护林、禁捕和禁猎碑,却无意或无力解决贫民流民的基本生计问题,无法阻止贫困流民进行盲目无序的焚林开荒,酿成千载难复的生态破坏。

 

  废物利用与土壤改良有机结合,是我国历史上生态环境保护最成功的范例。因为这个成功,我国广袤的农田历经数千年耕种而未发生严重地力衰退,甚至越种越肥,农业生产(土地产出)长期居于世界先进水平。秘诀何在?在于“变废为宝”理念浅易明了,技术措施切实可行;在于与农民利益息息相关,与生产生活紧密结合。但局部耕地的精心养护并不能改变生态环境持续恶化的整体历史趋势。令人忧虑的是,由于现代工业和市场经济的强大冲击,延续了数千年的这个优良传统现在正逐渐瓦解,巨量“三废”在城市和乡村都日益成为一个严峻的环境挑战。

 

  生态文明建设需要全体社会成员知行合一、真知实行。

 

  漫长历史上积渐而至的环境问题,因人口不断增长和快速工业化、城镇化,如今变得空前复杂。生态文明建设可谓知之不易、行则更难,不论是社会群体还是个体成员,都存在着怎样“知”、怎样“行”、如何知行合一的问题。

 

  在生态文明建设中,不同社会群体与个人的知行方式和职责不尽相同。例如,学术机构和学者的知与行,是以科学严谨的态度探索各种理论与实际问题,不断丰富和发展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理论;企业和企业家的知与行,主要体现在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生态文明情怀,超越利润至上的单纯经济逻辑,充分认识、努力降低生产经营的环境代价和生态风险;政府部门和官员的“知”是否正确、“行”是否妥当,往往事关全局,攸关大众利益,更须不断提高认识、积极行动,公其心、正其知、端其行,认真履行好领导和管理职责。

 

  历史经验告诉我们,任何先进思想理论若不能落实到人民群众的实践中,都只具有潜在价值而不能对历史进步发挥实际推动作用。生态文明建设是一项空前宏伟的事业,人民群众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力量源泉和知行主体,必须引导、动员和组织全体社会成员共同参与、共同奋斗。由于生态环境问题涉及高度复杂的利益关系,各种不良观念和行为方式都具有迁延性和顽固性,引导、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参与生态文明建设不可能一帆风顺、立竿见影,必须多层次、多途径持续推进。

 

  具体而言,一是持续开展生态文明教育,搞好环保知识普及。让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思想理论、建设目标、行动方略和相关法律、制度、政策周知天下,深入人心,最大化地形成全社会的行动合力;着力提高人民群众的科学素质,通过简单易懂的方式,大力推广生态环境知识,把专家的思想智慧转化为社会成员的行动能力。二是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环境风险知情权和利益诉求权。这既是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追求资源公有、利益共享和责任分担的基本原则,也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在环境问题上的实际体现。三是建立和执行严格的公民环境行为准则,努力消除陋习。我国民众公共环境和资源保护的意识相对淡薄,许多“不绿色”、“不环保”的行为陋习常有发生,在一定时期内采取某些强力矫正措施是不可避免的。应加强立法、严格执法,并尽快制定和推行系统可行的公民环境行为规范,防止不良环境行为在从众心态下恶性蔓延。四是激励民众从小事做起,积小成大。当前我国的生态环境问题,不论是垃圾围城、水体污染还是空气质量下降,都并非全由企业造成,也不能一味责备环保部门,每个公民都应当反躬自省,自觉承担起自己的一份责任。美丽中国愿景人人都有,生态文明建设亦需从我做起,从点滴小事做起,积小善而成大美。

责任编辑:墨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