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学研究

儒学研究 > 学术前沿 > 近现代

道亦方法——章太炎、胡适等近代学者关于“一以贯之”的新说及争议

作者:罗志田 来源:《天津社会科学》2011年5期 时间:2013-05-23

摘 要:

《论语》中,孔子曾两次说到“一以贯之”,过去对此的理解大体有“以道言”、“以行言”及“以知言”几种倾向,前者最占上风,而朱熹则最能从孔子的立意及其立言的行为进行探讨。在思想解放、经典淡出的近代,章太炎更多从“以知言”的角度诠释孔子的一贯说和“忠恕”的指谓,胡适进而明确点出“一以贯之”是“孔门的方法论”。这些颇出新意的理解和认识引起了梁启超、柳诒徵等人的争辩,揭示了在一个思想和学术典范转移的时代,各式各样不同见解和取向之间充斥着的紧张、冲突与竞争。

关键词: 孔子 一以贯之 朱熹 章太炎 胡适

       在《论语》中,孔子曾两次说到“一以贯之”,一次是对曾子说“吾道一以贯之”,门人不解,曾子以为,“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①;一次是对子贡说,自己不仅是“多学而识之”,而更能“一以贯之”②。历来对此的解读有几种倾向,一是多将其合而论之,却不甚顾及两者可能存在的差别(言差别也多注重言说的对象,即曾子和子贡二人所造有深浅);二是两者中又更偏重曾子的理解,而不那么看重孔子自己所说的话;三是因此往往以仁、理等阐释孔子之所说“吾道”之“一”,甚至衍伸到“穷理”与“致良知”的工夫一途,而不甚重视孔子两说俱言之“贯”这一行为。


  其实,曾子的解释,虽或可说得到“门人”的认可而纳入《论语》,但仍是其个人的理解,多少有诠释的意味。叶适已注意到,“近世之学,但夸大曾子‘一贯’之说,而子贡所闻者殆置而不言”。而以“忠恕”解“一贯”,也是曾子之“自转”,并“未经孔子是正,恐亦不便以为准”。反倒是孔子对子贡“丁宁告晓”者,或更要紧,至少不能忽视③。


  重要的是,孔子所说虽或同,其所以说则不必同。《吕氏春秋·贵生》曾云对于圣人的“动作”,“必察其所以之,与其所以为”。言说亦皆动作,且是有目的、有针对性、有过程的行为。任何言说后面都含有立言者的意图。若出于“对话”,更是一开始就有傅斯年所谓“对手方”在④,带有明显的针对性。章学诚曾说,“言各有所谓,不可文义拘牵”;即使同一孔子之言,又同出于经论,若不注意其“所谓”,而仅“拘文牵义”,则其文义也“不可通”⑤。不如将其言说置于其产生的语境之中,动态地认识立言之行动,先观察其所针对的人和事,察其所以说,然后进而解读其所立之言。


  比较起来,历代关于孔子“一以贯之”的诠释中,朱熹最能从孔子的立意及其立言的行为进行探讨。在此基础上,近代章太炎和胡适曾有些颇出新意的理解,并引起争议(梁启超、柳诒徵等人就有直接的反驳)。孔子的本意如何是一事,从这些竞争性的言说之中,可以看出近代思想走向的一些微妙变化,或有助于理解“方法”在近代的兴起。

 

  一、朱熹的解读

 

  对于孔子两次说到“一以贯之”,过去注家也多能注意到其因对象不同而所说有异,一般皆以为子贡的学养不及曾子,故孔子的教诲也不同。朱熹也有类似的看法,不过他进而指出,对子贡,“乃是圣人就知识学问语之”;对曾子,则是“就行上语之”。换言之,对“曾子是以行言,子贡是以知言”,两者“语脉各不同”⑥。这里所谓“语脉”,既涉及外在的对话者和对话场景,也包括言说本身的内在逻辑,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


  在明确两次表述针对性不同的基础上,朱熹进而提出:“须是见得夫子曰‘吾道一以贯之’意思,先就‘多’上看,然后方可说‘一贯’。”此语揭示出朱子一个重要的态度:尽管他以为行事“是就源头上面流下来”,而知识“是就下面推上去”,却不可“只要那‘一’去‘贯’,不要从‘贯’去到那‘一’”⑦。他显然非常看重孔子对子贡所说的“多学”,视之为“一以贯之”的基础。没有这一基础,后面的步骤都无从说起。在此基础上,“贯”的行为本身也应得到足够的重视。


  这一态度有其特定的针对性。先是何晏在其《论语集解》中说:“善有元,事有会,天下殊途而同归,百虑而一致。知其元,则众善举矣。故不待多学,以一知之。”而韩康伯注《易》,对于《系辞》中孔子所说的“天下同归而殊途,一致而百虑”,也认为是主张“少则得,多则惑”。既然“涂虽殊,其归则同;虑虽百,其致不二”,则“苟识其要,不在博求。一以贯之,不虑而尽”。这样一种“不待多学”、“不在博求”的观念,后来更因禅学的“顿悟”说而流行,影响广远。


  朱熹则明言,对孔子的话,“后人不会其意,遂以为孔子只是一贯,元不用多学。若不是多学,却贯个甚底!且如钱贯,谓之贯,须是有钱方贯得;若无钱,却贯个甚!”尽管一贯已穿好的钱和同样数量的散钱具有一样的流通价值,但其是否贯穿起来,仍有差别。圣人和一般学者的差别,原“不在博学多识,而在‘一以贯之’”。惟对常人而言,若“不博学多识,则又无物可贯”,不能“只管悬想说道‘一贯’,却不知贯个甚么”⑧。


  关于散钱需贯穿的比喻,是朱熹多次使用的。他反复强调:“‘一’便如一条索,那‘贯’底物事,便如许多散钱。须是积得这许多散钱了,却将那一条索来一串穿,这便是‘一贯’。”故一贯的前提是散钱积聚得多,“若不积得许多钱,空有一条索,把甚么来穿?”⑨ 这样看来,“贯”的行为过程或许从积聚散钱就开始了。就像木桶,“须是先将木来做成片子,却将一个箍来箍敛。若无片子,便把一个箍去箍敛,全然盛水不得”⑩。


  例言之,对于“礼仪三百,威仪三千”这句话,不能“只将一个道理都包了,更不用理会中间许多节目”;而必须“从头平心读那书,许多训诂名物度数,一一去理会。如礼仪,须自一二三四数至于三百;威仪,须自一百二百三百数至三千;逐一理会过,都恁地通透,始得”。从道理上看,“万理虽只是一理,学者且要去万理中千头百绪都理会,四面凑合来,自见得是一理”。如果“不去理会那万理,只管去理会那一理”(11),恐怕也无法认识那“一理”。


  一方面,没钱而学着他人穿来穿去,是什么也穿不着的。若治学如此,便不能成事(12)。另一方面,“贯”的行为又至关紧要,甚至可以说,“不愁不理会得‘一’,只愁不理会得‘贯’。理会‘贯’不得,便言‘一’时,天资高者流为佛老,低者只成一团鹘突物事在这里”(13)。治学若“只恁悬虚不已,恰似村道说无宗旨底禅样”(14)。一般多承认,宋学对佛、道学说多有借鉴,却又在意识层面非常注重对两学的抵制(15)。朱子对“多学”及贯穿的强调,正体现了对“村道说禅”这一时代流行现象的警示。


  故所谓一以贯之,“犹言以一心应万事”:“一者,忠也;以贯之者,恕也。体一而用殊”。正如“口是体,说出话便是用”,但却并非两个物事。盖“忠是体,恕是用,只是一个物事”,而“不可作两个看”。朱子也注意到“中心为忠,如心为恕”的古训,以为“尽己为忠,推己为恕”。他进而说:“忠者,诚实不欺之名。圣人将此放顿在万物上,故名之曰恕。”(16)


  这样从忠恕论一以贯之,看似与时人所说相近,其思路实有较大不同。这里的忠恕一体,隐约中似已向着恕的一边倾斜。若将此处所论口与说的关系,与前引有同样流通价值的散钱大别于穿起来的一贯钱之举例并观,则物的表现似可直接影响到物的意义本身(不说话的口与说话的口,以及说不同话的口、说法不同的口,都可能是非常不一样的口)。很多人或据曾子的理解,以为孔子对曾子是言“道”;而朱子似乎更看重孔子自己的话,以为其对曾子是言“行”。也只有从孔子对曾子是“以行言”而非“以道言”的角度,才足以凸显“贯”的重要。


  道不离学,且具体落实在训诂名物度数之上,必须逐一通透,这是朱子的解说与很多宋儒不同的一面。尤其朱子始终注意区分圣人与一般“学者”(非今日意义的学者)的不同,他的基本态度,圣人层面的“一以贯之”,是不可说也不必说的。而他自己反复讲述的,实侧重于一般的“学者”。对这些人而言,作为“贯”的“用”不仅与作为“一”的“体”不可两分,且直接影响到“一”的意义。这样,“就下面推上去”的知识学问以及“贯”的行为,显然得到了更多的强调。由此看去,“用”与“体”之间的分寸和轻重缓急,相当值得玩索(17)。


  不过,尽管朱子对后世的影响可能比任何宋儒都大,但就“一以贯之”而言,他不甚欣赏的那些说法似乎行之更远。自宋以后,对忠恕的解释,明显向“德性之知”的方面倾斜,而相对忽视“闻见之知”的面相(18)。而“禅解”的倾向,也并未稍减。很多人不仅不甚关切孔子立言的语脉差异,也未必同意孔子对曾子是“以行言”。阮元是少数也看重“贯”字的学者,以为贯当训为行事,而一与壹同,则一以贯之,“犹言壹是皆以行事为教”,仍是“忠恕之道”。他强调:“圣贤之言,不但深远者非训诂不明,即浅近者亦非训诂不明。”故若“以行事训‘贯’,则圣贤之道归于儒;以通彻训‘贯’,则圣贤之道近于禅。”(19)


  阮元的看法代表了乾嘉汉学家上接朱熹的一个倾向,即反对“禅解”,但他彻底否定以“通”训“贯”,或许有些矫枉过正,在反向之上走得过远了。实际上,如果孔子对曾子所言是“行”,则“吾道一以贯之”的“道”,就不必是那与“天”并言且超越的“道”,亦不必是所谓“形而上者”,而可以是一般意义的道路、途径之谓,近于今人所说的方法。后人多以圣人视孔子,孔子却未必以此自视。以他一向谦退的表述风格,在尊崇“先王之道”的时代而言“吾道”,其所言不那么广远超越,或更符合当时的世风,也与《论语》中上下文的语脉相吻合。


  若孔子在此所言之“道”相对具体,反更容易将其两说合而并论。司马迁所谓“人道经纬万端,规矩无所不贯”(20),大致蕴涵着无不以方法贯之的意思。后一种理解,在方法论兴起的近代,恰成为一种有影响的看法,章太炎和胡适先后申论之;并因清代小学的积累,对“忠恕”也多从认识论角度去理解和论证,可谓别开生面。当然,这样的说法也曾引起梁启超、柳诒徵等人的争辩。他们的论难,既是对孔子言说文义的诠解,也有其自身所处时代的意义。

 

  二、近代的争议

 

  关于“吾道一以贯之”,康有为虽同样说了不少“圣人开示万法,大小精粗无所不备”一类的大话,但也大致接受朱熹的看法,以为“若未多识而遽言得一,则空腹高心,无以为贯通之地;若徒多识而不知一贯,则散钱满屋,亦无以为收拾之方”。且他毕竟注意到其间语脉的差异,即孔子“告曾子之一贯,就其道言;告子贡之一贯,就其学言”(21)。章太炎也强调,孔子“诸所陈说,列于《论语》者,时地异制,人物异训,不以一型锢铸”(22)。


  康有为、章太炎都是引领时代的大思想家,或可以说,近代学界对此是有些共识的。既然如此,对孔子的话,就不能以章学诚所反对的“拘文牵义”法解读,而当循其语脉,从“言各有所谓”的视角注意其不同的指谓。不过,究竟什么是孔子言之“所谓”,近代学者间却仍乏共识。或许受到“方法成了学名”这一清代考据风行的影响(23),章太炎并未拘泥于“以行言”或“以道言”的旧争,转而继承朱子所说孔子对子贡是“以知言”的见解,更多从“知”的角度理解孔子的一贯说。


  章太炎先确认“道在一贯,持其枢者,忠恕也”。他当然知道朱子曾强调孔子对曾子是“以行言”的见解,不过对“躬行”的一面,大体存而不论,却着重从“知”的角度阐释“忠恕”与“学”相关的一面。章太炎对“忠恕”的定义很明确:“心能推度曰恕,周以察物曰忠”,并引《墨子》以证之——“‘身观焉’,忠也;‘方不障’,恕也”。前者是直接的观察,后者则靠“闻一以知十、举一隅而以三隅反”的比类(24)。


  两者各有所长:“疏通知远者恕,文理密察者忠”;也各有缺陷:盖事物多相对,若“比类可以遍知”,则“絜榘可以审方圆”;实则“物情之纷,非若方圆可以量度也。故用榘者困,而务比类者疑”,这就要靠“周以察物”来补充,以“举其征符而辨其骨理”。但近视密察又可能导致细碎,须靠疏通来补充,以知其远。本来“物虽小别,非无会通”,要像《大戴礼记·三朝记》所说的那样“内思毕心”,然后可以“由异而观其同”。简言之,两者各有缺陷,却能互补,故缺一不可——“忠恕于学,犹鸟有两翮,而车之左右轮”,若不兼而有之,则草幡也可遮蔽眼目,致使大天亮如同幽暗之时。能做到“以忠恕为学,则无所不辨”。


  很明显,章太炎是把孔子的两说结合起来思考;依朱熹所说的语脉,实更多把忠恕落在“知”的一面。而忠恕之中,又更偏于忠。他特别引用了《三朝记》中孔子关于“知忠必知中,知中必知恕,知恕必知外”的递进论述,似乎“知恕”还是“知忠”的基础。而且,这都是孔子对于“力忠信”的申论,则“恕”似亦可包容于“忠”的范围之内(25)。章太炎并数引诸子之说,竭尽辩证思维之能事。其最微妙深邃的见解在于,远观者长于疏通,然因其欲以方圆来量度“物情之纷”,思路反更方板;而近察者虽可能细碎,却又能通过“举其征符”而“辨其骨理”,展现出虚而不实的一面。这样的辩证思维,在章太炎看来,就是“老聃之所流传,儒道所以不相舛啎”者。


  且不仅学须忠恕两兼,“躬行”更是如此。在其知识论的背后,还有更宽广的现实关怀。章太炎再三说明,墨子、荀子都有“尽恕”而“远忠”的一面(即忽视甚或否认“物情之纷”的实在性及其正当性);据其学说,那些“异天志而殊群众”、不以天子之是非为是非者,都不能逃脱“为众之所暴”或为天子所诛杀的命运。若“尽恕”而“远忠”,便可能以己之理约束他人之理,隐伏着“以理杀人”的逻辑。国内政治如此,国际政治亦然。真“体忠恕者,独有庄周《齐物》之篇”。传说中“尧伐三子”的逻辑,是不能成立的;而其根据,就是“正处正色正味之位,其侯度诚未可壹”。凡是存在的都是有理由的,既然“三子之乐蓬艾,虽唐尧不得更”,那些“怀着兽心的强国”,试图以文明伐野蛮来掩盖其“并吞弱国”的“本心”,就不能不昭然于天下(26)。章太炎反复申说的虽是知识论,其想要揭示的,则是帝国主义对侵略他国的文饰。


  在近代学者中,章太炎最能继承朱熹注重语脉及尊体明用的取向。从宋儒好辨析的“理一分殊”观念来看,朱子反复申说的“散钱”和章太炎所谓“物情之纷”,大致都注意到“分殊”的一面(27)。但章太炎有很不一样的发展:朱子虽明言“忠是体,恕是用”,同为一物,又说“体一而用殊”,实际是向“恕”的一面倾斜和发挥;而章太炎则看到“恕”之欲以方圆来量度“物情之纷”那种统于“一”的倾向性,故特别警惕各种“尽恕”而“远忠”的取向,实更倾向于忠;进而通过强调忠恕的并重,以捍卫“物情之纷”的正当性,从而把“分殊”的一面提升到新的高度。


  不过,由于章太炎的论述过于言简意赅,不熟悉其学说者,或不易领会。素重先秦“名学”的胡适却立刻看出了其中部分深意,他据此以“忠恕”为孔子的思想方法(亦即“名学”),并作出人生哲学与哲学方法(知识论)的区分,而将“忠恕”落在后者之上。不过,胡适或许没有理会章太炎所言的辩证内涵,或许秉持其向来文尚简白的表述准则而将其简化,并对往昔下了稍多对错的判断。他和章太炎一样,在说知识论时有着超越学术的现实关怀,也因此而作出了一些充分体现时代特色的判断(28)。


  胡适首先肯定,关于“一以贯之”,“当以何晏所说为是”。尽管焦循早就反驳过何晏的说法,以为他把《易传》“天下同归而殊途,一致而百虑”倒其文为“殊途而同归,百虑而一致”,导致了错误的理解。《易传》的本义是“途既殊,则虑不可不百;虑百则不执一”。表述一旦倒过来,意思也就反过来成了主张“执一”,恰与原义相反(用宋儒的话说,《易传》原本侧重的是“分殊”,倒装后即倾向于“理一”了)(29)。而胡适却坚持何晏的看法,以为“孔子认定宇宙间天地万物,虽然头绪纷繁,却有系统条理可寻”;只要“寻得出这个条理系统,便可用来综贯那纷繁复杂的事物”。故“一以贯之”就是“寻出事物的条理系统”,乃是“孔门的方法论”。


  简言之,“‘一以贯之’即是后来荀子所说的‘以一知万’、‘以一持万’,这是孔子的哲学方法”。但是,“自从曾子把‘一以贯之’解作‘忠恕’,后人误解曾子的意义,以为忠恕乃是关于人生哲学的问题,所以把‘一以贯之’也解作‘尽己之心,推己及人’,这就错了”。胡适于此引用章太炎的论述,肯定“太炎这话发前人所未发”,并从训诂层面论证“恕即是推论(inference),推论总以类似为根据”。所谓“闻一知十,举一反三,都是用类似之点,作推论的根据”。


  但胡适并不满足于章太炎的见解,他进而说,“分知识为‘亲知’(即经验)与‘说知’(即推论)”,是后来墨家的学说;“太炎用来解释忠恕两字,恐怕有点不妥”。盖“忠恕两字意义本相近,不易分别”。《中庸》里论及忠恕,其实“说的都只是一个‘恕’字。此可见‘忠恕’两字,与‘恕’字同意”。


  这是一个很大的“推论”,也是胡适和章太炎分道扬镳的根本所在。因为忠恕有别而必须兼顾,是章太炎全部解释的一个核心观念。且真要讲忠恕的相互涵盖,章太炎毋宁偏向以“忠”涵“恕”。若“恕”可以涵“忠”,不仅章太炎的知识论成了跛脚,其关于“尽恕”而“远忠”的一整套涉及现实的说辞,也都成了无源之水,不复有存在的基础了。或可以说,在章太炎发展了朱子的地方,胡适又回归到朱子的立场。且胡适基于孔子人生哲学与哲学方法的区分,主张“忠恕”仅是后者而不能是前者,与历代多数人的看法相反,恐怕也难为他人所赞同。


  胡适一方面指出“孔子的知识论,因为注重推论,故注意思虑”;然又发现,按《论语》关于“学”与“思”关系的论述,“两者缺一不可。有学无思,只可记得许多没有头绪条理的物事,算不得知识;有思无学,便没有思的材料,只可胡思乱想,也算不得知识。但两者之中,学是思的预备,故更为重要。有学无思虽然不好,但比有思无学害还少些”。这话大体呼应着朱子对“学”的强调,却不太支持他自己关于孔门“知识论”因重推论而向思虑倾斜的说法,更与他前面延续何晏的观念而说“孔门论知识,不要人多学而识之”的论断直接冲突。


  不过,胡适一向注意使自己的言说维持“前后一致”(30),故他进而指出,“孔子把学与思两事看得一样重,初看去似乎无弊”,其实是有问题的。胡适自己虽在论学,却也和章太炎一样有明显的现实关怀。他有意无意间受到新文化运动时反孔气氛的影响,本来不过想要论证孔子不注重“实地的观察经验”,不自觉就说过了头,认为“孔子的‘学’只是读书,只是文字上传受来的学问”。所以,“孔子论知识注重‘一以贯之’,注重推论,本来很好。只可惜他把‘学’字看作读书的学问,后来中国几千年的教育,都受这种学说的影响,造成一国的‘书生’废物。这便是他的流弊了”。也就是说,孔子的知识论不错,但用错了地方,于是造成了几千年的流弊。这样,胡适自己的言论似乎达到了“前后一致”,但其“名学”也说得有些遥远了。

  传统经学本主张学问不能脱离人生社会,清代汉学似呈现“为学术而学术”的意味,这是民初很多趋新者高看清学的一个重要因素,也是偏宋学者最不满清代汉学的一点。章太炎从知识论说“忠恕”,仍说向国内外政治的准则,正体现了传统的学问观。胡适那不能隐去的现实关怀,大概暗中也受此思路的影响。他们从知识方法的角度认识“一以贯之”的取向,以及胡适排除忠恕与人生哲学的关联,并说孔子之学“只是文字上传受来的学问”等,引起了一些人的不满。而反驳者怎样选择其反驳的对象,以及各人在论证时怎样选择支持的材料,对于理解当时的思想氛围和思辨方式,都有一定的提示意义。


  如梁漱溟就认为,孔子一派的人生哲学,自有其形而上学的思想系统,“孔子说的‘一以贯之’,恐怕即在此形而上学的一点意思。胡适之先生以为是讲知识方法,似乎不对”。而且,“孔子形而上学和其人生的道理,都不是知识方法可以去‘一贯’的”。他指责胡适在讨论中说了好多的“又一根本观念”,其实既然“一贯”,就没有“这许多的根本观念”。所以他的结论是:“胡先生没有把孔子的‘一贯’懂得”(31)。


  梁漱溟不以读书仔细著称,实则胡适书中并无“又一根本观念”之说,他也没有说出许多孔子的“根本观念”,不过一次说到“孔子哲学的根本观念”,以及一次说到“孔门的人生哲学是伦理的人生哲学,他的根本观念”是君臣、父子、夫妇等“种种伦常关系的名分区别”(32)。一是“孔子哲学”本身,一是其“人生哲学”,两者并无冲突。


  但梁漱溟的说法却立刻被梁启超援引,指出“这句话很可寻味,既然有许多根本观念,还算得‘一贯’吗?”而“一贯既是孔学里头最重要的一句话,这个解释错误,便可以引起全部的错误了”。这样推论或稍轻率,却也提示出他对胡适《中国哲学史大纲》的整体不满。不过梁启超也说明,从知识方面解“一以贯之”和“忠恕”,是章太炎的发明,其说“原属新奇可喜,刚刚投合胡先生脾胃”,遂被胡适采用而“略加修正”。他自己的看法是,孔子这些话“不能从知识方面索解,用知识来‘贯’孔学是贯不来的”(33)。


  梁启超稍早已对此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论述,他认为,忠恕的解法和怎样拿忠恕来贯一切,“要从实践方面、知识方面来会通解释”,朱子和章太炎都“解得甚好”,可惜朱子“专从实践伦理方面讲”,而章太炎“专从研求知识方面讲”,皆“未免偏了”。应该是“要合这两方面讲”,且“两方面本来是可以会通的”(34)。其实,章太炎的确多从知识方面讲,却也时时把“躬行”尊在那里;而朱子虽特别重视“贯”的行为,从来是知与行并论的,与梁启超的见解并无太大冲突。

 


  至于梁启超自己对忠恕和一贯的解释,则其所使用的材料,基本不出章太炎和胡适的范围,其诠释也无多新意。不过他对孔子“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两句的解释,则颇显“创新”。梁启超认为,“孔子说的‘思’,算得是求知识的学问;说的‘学’,只是实行的学问,和知识没有什么关系”。在此新解的基础上,他强调:“孔子讲学问,还是实践方面看得重,知识方面看得轻。”由此看,在未曾借鉴梁漱溟的说法前,梁启超似也并不反对“用知识来‘贯’孔学”。


  按,梁启超这里全不提胡适,但他显然已读过胡适的书(同一书前面即曾反驳胡适关于孔学“只是读书,只是文字上传受来的学问”的说法)。且他对忠恕的看法也相对接近胡适,以为“忠恕两字,其实是一事”。梁启超同样引荀子说的“以一持万”来论证“一以贯之”,后来还进一步申论说:“呆板的‘多学而识’,非惟不可能,抑亦无用。荀子说:‘以浅持博,以一持万。’这便是‘一贯’的正解,便是做学问的不二法门。”(35) 这简直就是在支持胡适所说的“孔门论知识,不要人多学而识之”。


  在胡适这方面,要论证“忠恕”即“恕”,原有一条最现成的材料,即子贡曾问“有一言而可以终身行之者乎?”孔子的回答是“其恕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36)。这句话最能与曾子解“吾道一以贯之”的“忠恕”并论,但因此话恰好近于他不欲在此说的“人生哲学”而远于其想说的“知识方法”,胡适在此只好略过,到讨论孔子的人生哲学时才引用这句话。


  柳诒徵就曾据孔子此语论证“恕可以赅忠”,在这一点上,他和胡适所见实同。不过,他恰是借此说明“忠恕之事,属行不属知”,又与章太炎、胡适之见相反。且其故意不以胡适为辩论对手,而选择章太炎作为反驳的对象。柳诒徵斩钉截铁地提出:“从来学者解释恕字,未有以为属于知识者。近人好为异论,乃以恕为推知。”接下来他便引章太炎之说,驳之曰:“闻一知十,举一反三,属于知识;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属于行为。二者各有分际,不可混为一谈。”更进而从《大戴礼记·三朝记·小辨》篇的上下文论证其本多说实行,故“章氏偏重知识,匪惟误解《论语》,抑亦误解《戴记》;断章取义,贻误后人,匪浅鲜也”(37)。


  按,柳诒徵出语甚重,恐怕因为他嘴上说的是章太炎,心里想的是被章太炎贻误的“后人”胡适(此文虽是柳诒徵《中国文化史》中一章,且据说很早用于课堂,但最初刊布于《学衡》第51期,是在1926年初,当然明知胡适有所说,故意视而不见)。盖章太炎本忠恕并论,未曾偏重恕;且其故意不用新词汇,除了说“心能推度曰恕”外,全文不及推字,而以“比类”为说。故“以恕为推知”,应是胡适的意思,大概也只有接受“恕可以赅忠”的柳诒徵才能总结出来。


  或即因其以章太炎之名指斥胡适,柳诒徵无意中说话不免轻率。所谓“从来学者解释恕字,未有以为属于知识者”,就说得太满。章学诚在解释“论古必恕”时就曾说,“恕非宽容之谓”,而是“能为古人设身而处地”,并进而申论说,“圣门之论恕也,‘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其道大矣。今则第为文人,论古必先设身,以是为文德之恕”(38)。这不仅是偏向知识,更以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恰可从为古人设身处地的角度理解。不论章学诚的理解是否合适,类似说法确曾存在。


  进而言之,“从来未有”一说,大概也是从胡适“太炎这话发前人所未发”一语所化出。但胡适所表彰的是章太炎“论忠恕为孔子的根本方法”,一旦改易为“以恕字属于知识”,就不再是章太炎之说,而更多是胡适之言了。且“从来未有”一类说辞,本史家所不宜轻易出口者。颜之推所谓“观天下书未遍,不得妄下雌黄”或是太高的要求;但所涉如此宽泛的定论,是不能不反复斟酌然后可说的。柳诒徵一生大部分时候立说均矜持稳重,此时心中或有些新旧之争的情绪在,不知不觉中就顺应了辩论对手的口气,反失了论学应有之格。


  再者,梁启超和柳诒徵都再三强调“行”的一面,而否认“知”的一面。如果说孔子之学的根本偏重实行,或尚可通(也已嫌绝对了些)。若言及忠恕,恐怕就有问题了(两人可能受阮元影响,然阮元说的是“贯”而非“忠恕”)。按,忠恕二字皆从心,心当然也是动的,不能全不顾行为一面。而从心之字偏于知,大体是个常识性的认知(《国语·周语下》有“言忠必及意”之说,“及意”者焉能远于“知”)。梁启超、柳诒徵均不以小学见长,在这方面挑战长于小学的章太炎,又未曾提出多少训诂方面的依据,其立足点是不够坚实的。况如前所述,章太炎的侧重“以知言”,并非排他性的,他也注意到“躬行”的一面,不过取敬而远之的方式存而不论罢了。


  此前章太炎已指出,“仲尼以一贯为道为学”,而贯之者就是忠恕。他专门辨析了“忠恕”不仅涉及“为道”,也与“为学”相关。章太炎引《荀子·非相》关于古今人事皆以“类”相“度”之说,强调“凡事不可尽以理推。专用恕术,不知亲证,于事理多失矣。救此失者,其唯忠。忠者,周至之谓。检验观察,必微以密;观其殊相,以得环中,斯为忠”。可知忠恕皆是观察认识的方式,以时人所好之西来的演绎、归纳二法言,“前者据理以量事,后者验事以成理”,便近于孔子所说的忠恕(39)。说甚醒豁,而柳诒徵、梁启超或未曾读(40)。


  胡适也是素重古代“语法”的,故对基于小学的言说容易心领神会。他对章太炎见解的商榷未必成立,但其一个不小的贡献,在于明确点出“一以贯之”是“孔门的方法论”。这即使不是发明,也是一个重要的提醒。胡适也和章太炎一样看重“闻一知十,举一反三”的取向,不过一说“类比”,一说“推论”而已。关键在于,世事繁多,无人能尽知,尤其不可能一一“身观”,只能借助已知而了解未知,故“举一反三”的确是认识世界的一个基本途径(中国传统素重区分所见、所闻、所传闻,正是充分考虑到了“身观”的局限和疏通知远的必要)。


  那是一个思想解放伴随着经典淡出的时代,两者相辅相成,使得对往昔经典的认识和理解有了远更开放的可能;那又是一个思想和学术典范转移的时代,各式各样不同见解和取向之间充满着紧张、冲突与竞争;那也是一个立场和态度领先的时代,分享着相似学术观念的人,又常因其文化甚或政治立场的歧异,而不得不表现出不赞成的态度。上述近代重要学者对“一以贯之”的新说及其争议,不同程度地反映出类似的时代特色。


  就“一以贯之”和“忠恕”而言,梁启超和柳诒徵大体维系着在既存诠释中作选择的取向,而章太炎和胡适的思路则更开放,故能出新意于法度之中。不过,前述章太炎的辩证思路,所有争辩者似乎都未能体悟,而往往以一种非此即彼的零和取向来论证其主张。按章太炎的定义,胡适想要拿“疏通知远”之恕来涵盖“文理密察”之忠,或太偏至;而落实于行动的“疏通知远”,绝非阮元所说的禅解,而是通行于先秦的一个众皆分享的取向。换言之,作为方法的忠恕,不仅有其学理的依据,也是后人可以整合的珍贵思想资源。

 

  三、方法可一乎?

 

  按,焦循曾认为《庄子·天地》所引的“通于一而万事毕”就是何晏、韩康伯诠释的出处,但这就成了“执一”,而非“一以贯之”,故不能解释孔子之说(41)。的确,万事若已“毕”,是显得有些绝对了。惟“从一知多”是先秦一种通行的思虑,相关表述尚多。最喜欢《庄子》的章太炎,也知道“比类”不可以“遍知”,故不引此语。胡适亦然,他很有分寸地易为《荀子》所说的“以一知万”(42),便更通达。而主张“壹是皆以行事为教”的阮元,虽看似以训诂为基础,其实心里先荡漾着与“禅解”的对立,即太炎所说的“心上先有这种障碍,口里就随了障碍分别出来”(43);阮元所谓“以通彻训‘贯’,则圣贤之道近于禅”,大致就是这种随顺心上障碍的表述。


  如果遵循朱子所说的语脉看去,孔子对子贡所说的“一以贯之”是针对多学而能识,故此“一”不必非大道理不可。又戴震已说,这里的“予一以贯之”是“蒙上省文”,等于在说“予学一以贯之”(44)。惟既省文,也不排除所省之“学”可以是“道”。至少,若将孔子两说并论,其间的“道”便不一定是超越的天道或抽象的形而上者;道即路,本亦途径、方法之谓(45)。针对曾子,或可以说我的方法就是一以贯之(至于这方法是否即忠恕,则另当别论)。针对子贡,或谓学可多而不必多,若以多为胜,则记(识)不胜记,何能通达?孔子本好学而博,有“每事问”的习惯,然亦所谓“身观”而已;世事不能尽问,也只有一通之后,推及其余,始能收一通百通之效。


  学问之“道”若即胡适强调的“方法”,能一通便能百通,则温故可以知新(46)。但这就要学与思相结合,即戴震所谓“闻见不可不广,而务在能明于心。一事豁然,使无余蕴;更一事而亦如是,久之,心知之明,进于圣智,虽未学之事,岂足以穷其智哉?”(47) 必要“一事豁然”而“能明于心”,才能够借“比类”而知多事,以收疏通知远的效果。故多学是必不可少的基础,然若一通尚不能,多学自亦无用。《荀子》在“以一知万”前,还说要“以近知远”,即提示着疏通知远还须与文理密察相结合,不能“尽恕”而“远忠”。


  余英时师也曾说,“‘吾道一以贯之’的本义,原和俗语所谓‘一事百通’的含义是相近的”。故“一贯”在这里“只是原则,不是体系;只是方法,不是内容”(48)。若一贯的“道”可以说是“方法”,进一步的问题是,这方法是一法吗?


  王国维有一段名言,即“学问之品类不同,而其方法则一。国初诸老用此以治经世之学,乾嘉诸老用之以治经史之学”,清季民初之沈曾植“复广之以治一切诸学”。这一从明清之际到民国初年大致未变的治学基本方法,即王国维所说的“一以治经史之法治之”,亦即通常所说的考据(49)。而考据的对象,在“治一切诸学”的取向出现之前,则主要是经与史。此或稍类胡适理解的“一以贯之”,但胡适所说的方法是抽象的,当其具体到“一以治经史之法治之”,就出现问题了。


  1923年章太炎在与章士钊、胡适讨论墨学时,提出“说诸子之法与说经有异”。这本是昔人治学的常识,有新思想武装的胡适却不谓然,以为“经与子同为古书,治之之法只有一途,即是用校勘学与训诂学的方法,以求本子的订正与古义的考定”,也就是都应该用他所谓的清儒“科学”方法治之。胡适显然认为他已抓住了要害,故明确提出,“这一点是治学方法上的根本问题,决不敢轻易放过”,一定要请章太炎解释清楚(50)。


  章太炎答复说,胡适所说是清儒“以治经治诸子”的方法,不过是“最初门径”。问题在于,大体上“经多陈事实,诸子多明义理”。所以在校勘训诂之后,“即不得不各有所主,此其术有不得同者”。胡适再次的答书,虽仍以论辩的口吻出之,实多本章太炎之意。他再次强调:“治古书之法,无论治经治子,要皆当以校勘训诂之法为初步。校勘已审,然后本子可读;本子可读,然后训诂可明;训诂明,然后义理可定。”这时的胡适,简直就像是戴震、钱大昕等人在说话。


  不过,胡适表明了他和章太炎的一个重要不同,即他一直在讨论“治古书之法”,针对的是所有的古书;而章太炎却强调具体古书的内容本身是很不相同的。从根本言,章太炎偏重“物情之纷”,而胡适素重“一致”,两人原有相当的歧异。就具体言,不仅书的内容,从作者本身的立意看,一本书究竟意在说事还是说理,对史学而言是非常重要的。


  其实钱大昭已曾说,“注史与注经不同”,前者“以明理为宗”,后者“以达事为主”。他对汉晋南北朝间学人以治经之法治《史记》、《汉书》,“徒戋戋于训诂”,而不利用当时尚多之稗官载记碑刻对史事“会而通之,考异质疑”,深表不满(51)。可知“经多陈事实”也是相对的,不仅偏于微言大义的今文家不会赞同,当其对照物由诸子学换成史学时,便是古文家一边,也有不那么接受的。至少,乾嘉时认为经史不可以一法治之的,已有一些人。程恩泽也曾提出,“治经贵一”而“治史贵纷”(52)。


  沿此思路,后来刘咸炘更明言:“绝对为理学之的,相对为史学之识。”(53) 后一语大体可见从朱子到章太炎那种侧重事物“分殊”一面的发展。而章太炎、胡适的辩论也提示出一个根本性的问题:一切学问是否可以且只能用一套“方法”来研究?换言之,方法是超越的还是因对象而有别的?


  钱穆在抨击新派治学取向时曾说,由于师承传统的断裂,后来的人“各自走一条路”,强调“专家”和“创造”,结果是“高抬方法,重视材料。一切学问只变成一套‘方法’、一堆材料而已”(54)。他在说一切学问只变成“一套‘方法’”时,或并未意识到方法是超越的,还是因对象而有区别的,但无意中确实提出了一个值得注意,却没有多少人注意的问题。


  梁启超可以接受那种一通之后,推及其余的取向,他简明直言:“治学方法,举一反三。能善读一书,即能用其法以读他书;能善治一学,即能用其法以治他学。”(55) 在这方面,胡适大致与王国维和梁启超有共识。


  今日的学术日益专门化,即使在一个学科之内,方法也千差万别。故现在的学者可能很难接受有什么可以广泛应用于多学科的“一套”方法。但在当年,这样的观念确为不少人所分享。值得注意的是,像王国维和胡适这样多受西学洗礼的,却可以接受有一通百通的方法在;而相对更传统的章太炎反不能同意,更侧重文本的立意及其所指。从今天的眼光倒过去看,代表所谓民国新学术的人,反而显得有些落伍,颇有点诡论意味(56)。


  应该说,学问确有一通百通的一面,也有“不与人共”的一面。如果“方法”不是超越的,就不能不因研究对象而有区别;则所谓方法学,也就只能是具体和个别的了。但至少在中国,确实有一个不短的时期,方法居然独立成了“学”,甚至成了无所不包之学(57)。上引王国维之说,正是这一背景下的见解。部分或因思想资源和学术对象的原因,那时的确是“一以治经史之法治之”(58)。对学术史而言,当治学方法从一到不一之时,就是典范转移的明确表征了。而上述近代重要学者对“一以贯之”的争议,或也可从学术典范转移的角度去思考。

 

  注释:
  ① 《论语·里仁》。
  ② 《论语·卫灵公》。
  ③ 叶适:《习学记言序目·论语》,中华书局1977年版,第178~179页。
  ④ 参见罗志田《学术的“对手方”》,《历史研究》2004年第4期。
  ⑤ 章学诚:《文史通义·书孙渊如观察〈原性〉篇后》,仓修良编:《文史通义新编》,上海古籍出版社1993年版,第442页。
  ⑥ 本段与下段,朱熹:《朱子语类·〈论语〉九》第2册,王星贤点校,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680~682页。标点略有更易,下同。
  ⑦ 朱熹:《朱子语类·朱子十四·训门人五》第7册,第2829页。
  ⑧ 朱熹:《朱子语类·〈论语〉二十七》第3册,第1148~1149页;《朱子语类·朱子十四·训门人五》第7册,第2829页。
  ⑨ 朱熹:《朱子语类·〈论语〉九》第2册,第683~684页。
  ⑩ 朱熹:《朱子语类·〈论语〉九》第2册,第673页。
  (11) 朱熹:《朱子语类·朱子十四·训门人五》第7册,第2829、2820页。
  (12) 朱熹:《朱子语类·〈论语〉九》第2册,第683~684页。
  (13) 朱熹:《朱子语类·〈论语〉九》第2册,第674页。
  (14) 朱熹:《朱子语类·朱子十四·训门人五》第7册,第2829页。
  (15) 如陶希圣曾说:“理学是什么?理学即一面援道与佛,一面排道与佛,而开创的儒学思想体系。”(陶希圣:《北大、五四及其应负的责任》,载《学府纪闻——国立北京大学》,台北,南京出版公司,1980年,第41页)
  (16) 朱熹:《朱子语类·〈论语〉九》第2册,第669~673、675、689页。
  (17) 很多年后,张之洞提倡中学为体、西学为用,试图以简化的方式保存国粹,或许就参考了朱子的立意,“中体”虽得到象征性的推尊,而“西用”却是实际侧重的领域。参见罗志田《裂变中的传承:20世纪前期的中国文化与学术》,中华书局2009年版,第131~140页。
  (18) 顾炎武便注意到:“彼章句之士,既不足以观其会通;而高明之君子,又或语德性而遗问学,均失圣人之指矣。”顾炎武:《日知录·予一以贯之》卷七,黄汝成:《日知录集释》,岳麓书社1994年版,第246页。关于宋儒“尊德性”和“道问学”之间的紧张及其对后世的影响,参见余英时《朱熹的历史世界》,三联书店2004年版;《论戴震与章学诚》,三联书店2005年版。
  (19) 阮元:《〈论语〉一贯说》,载《揅经室集》,邓经元点校,中华书局1993年版,第53~54页。标点略有更易。
  (20) 《史记·礼书》。
  (21) 康有为:《论语注》,中华书局1984年版,第51~52、229页。
  (22) 章太炎:《检论·订孔下》,载《章太炎全集》(3),上海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426页。
  (23) 参见罗志田《方法成了学名:清代考据何以成学》,《文艺研究》2010年第2期。
  (24) 本段与下三段,章太炎:《检论·订孔下》,载《章太炎全集》(3),第426~427页。
  (25) 按,《三朝记》后虽部分纳入《大戴礼记》之中,更早应为独立之书。《汉书·艺文志》的“六艺略·《论语》类”末,附有《孔子家语》、《孔子三朝》和《孔子徒人图法》三种,章太炎引之以解《论语》,章法甚明。北京大学历史学系陈冠华同学建议我对此说明。
  (26) 参见章太炎《演佛学大义》(1911年)。按,此为章太炎1911年在日本东京的演说,据其《自述学术次第》,1911年“武昌倡义,束装欲归,东方沙门诸宗三十余人属讲佛学,一夕演其大义,与世论少有不同”。后整理者以《论佛法与宗教、哲学以及现实之关系》为题首次刊发于《中国哲学》第6辑(三联书店1981年版),窃以为当据章太炎本意,改题为《演佛学大义》,引文在第309~310页;并参见王汎森《章太炎的思想》,台北,时报出版公司,1992年,第153~162页。
  (27) 北京大学历史学系梁心和王果同学先后建议我就“理一分殊”略作讨论。按,朱子曾自言自己早年为学,“务为宏阔之言,好同而恶异”,后李侗教之以“理不患其不一,所难者分殊”,初不服而终接受。黄宗羲引此后说,“自朱子为是言,于是后之学者多向万殊上理会,以自托于穷理之说,而支离之患生矣”,似有不满朱子之意(黄宗羲:《宋元学案·豫章学案》,载《黄宗羲全集》第4册,浙江古籍出版社2005年版,第584页)。刘咸炘则说,朱子自服膺李侗之说,“故务于分析而不侗。此其所长,亦即其短”(刘咸炘:《左书·读学案记》,载《推十书》第1册,成都古籍出版社1996年版,第118页)。按,朱子确曾说过“圣人未尝言理一,多只言分殊”的话(《朱子语类·论语九》第2册,第677~678页),但其基本态度还是两者兼顾的。关键在于,李侗曾教朱熹,杨时所谓理一为仁、分殊为义的意思,“全在知字上用着力”(朱熹:《延平答问》,载《朱子全书》第13册,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版,第332页)。这对理解朱子从孔子“以知言”的角度申论孔子的一贯和忠恕,或有提示意义。
  (28) 以下数段,皆参见胡适《中国哲学史大纲》卷上,商务印书馆1987年版,第106~110页。
  (29) 焦循:《一以贯之解》,载《雕菰集》,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133~134页。不过,焦循也同时反驳了韩康伯对《易传》的类似注解,似说明即使表述的次序不变,也可以理解为这样的意思。
  (30) 参见罗志田《再造文明的尝试:胡适传》,中华书局2006年版,第96、218页。
  (31) 梁漱溟:《东西文化及其哲学》,载《梁漱溟全集》第1卷,山东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第447~448页。
  (32) 胡适:《中国哲学史大纲》卷上,第92~93、138页。
  (33) 梁启超:《评胡适之中国哲学史大纲》(1922年),载《饮冰室合集·文集》之三十八,中华书局1989年版,第63页。
  (34) 本段与下段,梁启超:《孔子》(1920年),《饮冰室合集·专集》之三十六,第9~12页。
  (35) 梁启超:《读书法讲义》(约1924年),载《饮冰室合集·集外文》,夏晓虹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1363页。
  (36) 《论语·卫灵公》。
  (37) 柳诒徵:《中国文化史》上卷,东方出版中心1988年版,第238~240页。
  (38) 章学诚:《文史通义·文德》,仓修良编:《文史通义新编》,第79~80页。
  (39) 章太炎:《菿汉微言》,1920年浙江图书馆校刊《章氏丛书》本,第31a~32a页。这两条材料承北京大学历史学系陈冠华同学提示。
  (40) 虽然演绎、归纳别有其义,未必如章太炎这里所概括的;而前引《订孔》所申发的远观、近观所得异同之微妙,也非一般意义的演绎、归纳所能涵盖,但大体却可相通。周作人后来引《菿汉微言》中论一贯和忠恕之文后说,“用现在的话来说,恕是用主观,忠是用客观的”(周作人:《汉文学的传统》,载《周作人全集》第4册《药堂杂文》,台北,蓝灯文化事业股份有限公司,1982年,第167页),大体也是有感而发。忠、恕当然与客观、主观不尽同,但在经典淡出而西说普及的时代,这样也更容易体认忠恕的指谓。
  (41) 焦循:《一以贯之解》,载《雕菰集》,第133页。
  (42) 更全的表述是“以近知远,以一知万,以微知明”(《荀子·非相》),尤其最后一语,还有很深远的指谓,可参见胡适《中国哲学史大纲》卷上,第92~93页。
  (43) 章太炎:《演佛学大义》(1911年),《中国哲学》第6辑,第308页。按,方东树先生就曾说,“禅学之害”并非孔子时所有,“后人因陆王之敝,往往豫代孔子防之”,清儒变本加厉,结果是“凡孔子所教人以‘行’之者,转以‘知’当之”;而“孔子所教人以‘知’之者,转皆以‘行’言之”。对“一以贯之”的解说,就是后者的例子。他自己的看法,则“‘一贯’之义,兼知行而言,不单主一边”。方东树:《汉学商兑》,载江藩、方东树《汉学师承记(外二种)》,三联书店1998年版,第299、301页。
  (44) 戴震:《孟子字义疏证》卷下,载《戴震全书》(六),黄山书社1995年版,第213页。
  (45) 可参李侗所说:“所谓道者,是犹可以通行者也。”朱熹:《延平答问》,载《朱子全书》第13册,第310页。
  (46) 孔广森已说,孔子对子贡说“一以贯之”,是“以学之用功言”,意谓“予之‘多学’,乃执一理以贯通所闻”。故可“推此而求彼,得新而证故”。孔广森:《经学卮言》,杨新勋校注,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113~114页。
  (47) 戴震:《孟子字义疏证》卷下,载《戴震全书》(六),第213页。
  (48) 余英时:《吾道一以贯之》,载《余英时文集》第7卷《文化评论与中国情怀》(上),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27页。此承北京大学历史学系王波同学提示。
  (49) 王国维:《沈乙庵先生七十寿序》,载《王国维遗书》第4册《观堂集林》卷二十三,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版,第27页。
  (50) 此次论辩的来往言论,皆收入胡适《论墨学》,载《胡适文存二集》,黄山书社1996年版,第124~130页。下段亦出此。
  (51) 钱大昭:《三国志辨疑·自序》,丛书集成初编本,商务印书馆1936年版,第2~3页。此条材料承北京大学历史学系乔秀岩教授提示,谨此致谢。按,钱大昭之说稍带晚近经史区分的后见之明,在早年的书籍分类中,《史记》本附于《春秋》,半亦是经;以治经之法治之,尚为正途。
  (52) 程恩泽:《癸巳类稿又序》,载《程侍郎遗集》,商务印书馆1936年版,第142页。
  (53) 刘咸炘:《子疏定本·老徒裔弟三》(1931年),载《推十书》第1册,第810页。
  (54) 钱穆:《中国史学名著》,三联书店2000年版,第249页。
  (55) 梁启超:《与清华研究院同学谈话记》(1925年9月),载《饮冰室合集·集外文》,第964页。
  (56) 这里也有一些深层的原因,基本上,民初相信一种方法可以治所有学问的,往往是那些把科学上升到“主义”层面的人。
  (57) 参见罗志田《方法成了学名:清代考据何以成学》,《文艺研究》2010年2期。
  (58) 昔李元度曾向曾国藩保荐吴退庵募勇成军,曾国藩以为吴退庵乃“学问中人,非军旅中人”,盖其打算“编辑廿三史成书为治军之蓝本”。可知“一以治经史之法治之”的取向也衍伸到行事,背后隐伏的即是对经史的信任。而曾国藩则主张对史书区别对待,“廿三史除班、马外,皆文人以意为之,不知甲仗为何物,战阵为何事”,实不可据。参见曾国藩《覆李元度》(咸丰十年七月十七日、十九日),载《曾国藩全集》第22册,岳麓书社1986年版,第1506、1509页。这条史料承北京大学历史学系李欣然同学提示。

 

 

                                                                                                                                                   责任编辑:高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