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前言
儒家在先秦虽然是“主流”“显学”,但两汉以后,一直是由佛道两家领风骚。魏晋玄学是弘扬道家的“玄理”,南北朝与隋唐流行的是佛教的“空理”,而儒学到宋明能够再重振,可以看作是思想发展史上一辩证过程;即儒学经过长期的沉滞与歧出之后的觉醒,在承受佛道的挑战之下作出的响应:负面的回应是采取攻势,不但要辟佛、辟禅、辟老庄,它们彼此之间也互控对方为邪说,如朱陆异同的争论,程朱陆王的分辨,其后学更是变本加厉,直指对方有异端的嫌疑。其“攻乎异端”的目的,无非是想“拨乱反正”,“继往圣之绝学”,维护儒家正统的地位。
正面的响应则是“出入佛老”,所谓“不入虎穴,焉得虎子”,然后“返求六经”,证明佛老的精神本质与儒家是完全不同的义理系统,但是也由于“出入佛老”,不免受到佛老的影响,或多或少会吸收佛老的某些观念,用来扩大与提升自家思想的内涵,同时也丰富了儒学的规模。但因此也受到佛道两家的攻击,指责他们是“阳儒阴道”或“阳儒阴释”,甚至他们彼此也怀疑对方思想是出自老庄,或源于禅宗。
这种既对立排斥又吸收融合的现象,最具典型的代表人物就是明末的大儒王夫之(船山先生),他一方面具有强烈的使命感,站在儒家道统的立场痛斥佛老,甚至指责陆王的言论是打着儒家的招牌,实际宣扬佛老的邪说,乃真正冒牌的“异端”。一方面批评宋明儒的“出入佛老”不过是“互为缀合”“以相糅杂”,所涉并不深。至于他本人对佛道的态度,则是“入其垒,袭其辎,暴其恃,而见其瑕矣。见其瑕而后道可使复也”(注:《船山遗书》第十八册《老子衍》自序)。并且付诸实践,他不但遍注群经,同时也注解老庄、法相等佛道的经典。藉注解的方式,发表他个人的哲学思想,又因为他特别推崇庄子,既注解庄子,又作《庄子通》,认为庄子之学可以另立一宗,不但有别于老子,也与佛法迥然不同。其言曰:
庄子之学,初亦沿于老子,而“朝彻”“见独“以后,寂寞变化,皆通于一,而两行无碍,其妙可怀也,而不可与众论论是非也。毕罗万物而无不可逍遥故又自立一宗而与老子有异焉(注:《船山遗书》第33卷第6页.)。
王孝鱼的《庄子解点校》则曰:
船山评解庄子,志在去除前人以儒、佛两家之说对庄子的附会,清理出一副庄子的本来面目。
以下我的解读,正是希望藉船山解《齐物论》来认识庄子的“本来面目”,以及庄子不同于老子的“两行”说的妙处。
二 从儒墨之“物论”解《齐物论》
历来研究庄子者对《齐物论》的篇名,前后有两种不同的读法。传统以“齐物”连读,则齐物论应为“齐物”之论。庄子在篇中有“天地与我并生,万物与我为一”二句,证明庄子本意也以“齐物”连读;但宋以后又有新解,有人以“物论”连读,见王应麟《困学纪闻》卷十云:“《齐物论》非欲齐物也,盖谓‘物论’之难齐也。”虽然两读皆通,因为所谓物,实际包括情、事、理而言(注:见王叔王民《论庄子齐物观》,中国文哲研究集刊.)。如王夫之的《庄子解》就是根据《齐物论》中论及儒墨之自是而相非,乃庄子欲破除儒、墨之执着是非,因而阐发其“齐物”之义。《庄子解》曰:“当时之为论者伙矣,而尤盛者儒墨也,相竞于是非而不相下,唯知有己而立彼以为耦,疲役而不知归。”
案:王夫之指出战国诸子物论相争的盛况,儒墨两家既为当时的显学,更是互相辩论,相持不下。原来物论本身并不足以为害,其所以成为灾害,乃在彼此对于物论所持的态度,“唯知有己而立彼以为耦”形成对立冲突,而两败俱伤。
因为王夫之以“物论”为该篇宗旨,于是对为首一段文字做出大胆的假设,认为是在解决儒墨“物论”的争论。吾人根据庄子的原文,南郭子綦所呈现的“丧我”,应是一种修道的境界,表现在外面的形相,即是颜成子游所看到的一种槁木死灰的样子,这种形相真所谓要死不活,毫无生气,颜成子游不能了解何故如此,南郭子綦遂从人籁、地籁说起,最后暗示出“天籁”正是要表明“丧我”的境界。
但是王夫之的注解,直指南郭子綦的“丧我”乃是针对儒墨的争辩而起,其言曰:“南郭子綦之隐几,尝有言以辨儒墨矣,至是而答焉忘言,子游见其丧偶之心矣,故问夫论生于有偶,见彼之与我异,而若仇敌之在前,不相下而必应之,而有偶生于有我,我之知见立于此,而此以外皆彼也,彼可与我为偶矣。赅物之论而知其所自生,不出于环中,而特分其一隅,则物无非我,而我不足以立物,无非我者,唯天为然,我无非天,而谁与我为偶哉。”(注:《船山遗书》第2卷第2页.)
案:王夫之用南郭子綦与子游的问答,说明儒墨争辩的缘起,主要来自彼此的对立,各自坚守自己的立场,而视对方为仇敌,于是党同伐异,彼此争胜,相持不下。如果能够悟到“天地与我并生,万物与我为一”的道理,则“物无非我”、“我无非天”,则无我无彼,超越对立而相容并蓄。如郭象注“答焉似丧其偶”,所谓“同天人,均彼我,故外无为欢,而答焉解体,答失其配匹”。注“吾丧我”所谓“吾丧我,我自忘矣,天下有何物足识哉!故都忘外内,然后超然俱得”。
这就是王夫之所说釜底抽薪的解决之道,能够忘言、忘己,相忘于道术,则“我丧而偶丧,偶丧而我丧,无则俱无,不齐者皆齐也”(注:《船山遗书》第33卷第6页.)。能够相忘,才能达到无私、无我,与物无对、与道合一的境界。然后方能不分彼此,不争论是非而天下之“物论”也就可得而齐也。
三 物论相争的缘起
“成心”是造成是非争论的一种内在的因缘:
《齐物论》云:
夫随其成心而师之,谁独且无师乎?奚必知代而心自取者有之,愚者与有焉。未成乎心而有是非,是今日适越而昔至也,是以无有为有。无有为有,虽有神禹,且不能知,吾独且奈何哉!
案:此段庄子分析人间社会之言论是非所以纷纭复杂、莫衷一是的根源皆因为各人主观上都有一种“成心”的作用。所谓“成心”者,即心有所偏,有所执、有所蔽、有所私之谓也。有“成心”即有是非,所以成心乃是一切是非争论的根源,如果说未有“成心”而会有“是非”那是没有的事,也是不可能的事。就好像辩者所说“今日适越而昔至”一样的虚妄不实。盖大道原是整全的,真理本来也只是一个,此“心”同则此“理”同,然而言论如何会复杂?如何会起争论?当然是因为“心”有所“异”,故“理”亦不同,“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而言论是非也就变得复杂难解了。
《庄子解》曰:
乍作乍己而终芒于所自萌,一言不足以立,而炎炎詹詹,且无穷焉,其所挟以为己信之情者,成心而已。成心者闲闲閒閒之知,所成于理故未有成也。无可成而姑逞其词,以是其所是,非其所非,一气之所激笙簧聒耳,辨之不胜辨也,无容奈何者哉(注:《船山遗书》第2卷第5页.)。
案:以上所注,侧重“成心”主观无知的一面,坚持己见,“是其所是,非其所非”,盲目自信,以浅薄的“小成知见”,强词夺理,意气用事,根本是一切是非争论的根源。
“小成”与“荣华”是造成是非争论的一种外在的因缘:
《齐物论》云:
夫言非吹也,言者有言,共所言者特未定也。果有言邪?其未尝有言也?其以为异于鷇音,亦有辩乎?其无辩乎?道恶乎隐而有真伪?言恶乎隐而有是非?道恶乎往而不存?言恶乎存而不可?道隐于小成,言隐于荣华。故有儒墨之是非,以是非所非,而非其所是。欲是非所非,而非其所是,则莫若以明。
案:所谓“小成”,偏执的指德行而言,所谓“荣华”,偏执的指言论而言;小成的德行使大道隐晦,荣华的言论使真理隐晦,而大道隐则真伪不分,真理隐则是非不明。既真伪不分,是非不明,而犹偏执以为说;如儒墨两家,彼此相非相攻,肯定对方所否定的,而否定对方所肯定的,“是其所非,而非其所是”,如此则必至于是非无穷,永远不决,而大道真理,亦终不得显明于世也。
然而,对此一问题将如何处理解决呢?庄子在这里提出了一个快刀斩乱麻的办法,此即所谓“莫若以明”。明,犹“智”也,亦即所谓“明智之心”也。老子曰:“知常曰明。”(十六章),又曰:“自知者明。”(三十三章)。盖彼此之是非相对,无穷不决,一旦置身其中,则与之交引日下,故不如釜底抽薪,根本的办法唯有超越于相对的是非之外,而以一种“明智之心”照察真理本无真伪是非的区别(老子所谓“知常曰明”),同时亦照见主观方面,自己所执持的是非言论,并无绝对的必然性(老子所谓“自知者明”),则“问题”自然便能消解,而“是非”亦从此而冰释矣。
《庄子解》曰:
而道皆可道,限于其知,以为成心而凭气之所鼓,不知其两可两不可。而独有所是,偏有所非,小成之知见成百家之师说,而儒墨其大者也,儒墨争饰其荣华而道隐矣。夫其所以的然争辩于是非者,自谓明也。斤斤然持而以之而岂真明也哉。明与知相似,故昧者以知为明,明犹日也,知犹灯也。日无所不照,而无待于炀,灯则或炀之或熄之,照止一室,而烛远则昏,然而亦未尝不自谓明也。故儒墨皆曰吾以明也。持其一曲之明,以是其所已知,而非其所未知,道恶乎而不隐邪?(注:《船山遗书》第2卷第6页.)
案:以上王夫之用“照止一室”的灯光与“无所不照”的太阳来区别“一曲之明”与“真知”的有限与无穷。一是由耳目所形成的小知,一是函有神明的真知。他形容儒墨所表现的不过是“闲闲閒閒之知,争小大于一曲之慧者也”。至于“滑疑之耀,寓庸而无是非,无成亏,此则一知之所知,而为真知,然后可谓以明”。(注:《船山遗书》第2卷第9页.)只可惜儒墨并无自知之明,彼此争辩,相互攻击,“以是其所非,而非其所是”,彼此都以为“天下之美为尽在己。”道恶乎而不隐邪?此一现象正是庄子在《天下篇》中对当时学术界的描述:
天下大乱,圣贤不明,道德不一,天下多得一察以自好,譬如耳目鼻口,皆有所明,不能相通,犹百家众技也,皆有所长,时有所用。虽然不该不偏,一曲之士也。
四 平齐物论的“两行”说
《齐物论》云:
物固有所然,物固有所可。无物不然,无物不可。故为是举,莛与楹,厉与西施,恢诡谲怪,道通为一。其分也,成也;其成也,毁也。凡物无成与毁,复通为一。唯达者知通为一,为是不用,而寓诸庸。庸也者,用也;用也者,通也。适得而几矣。因是己,已而不知其然,谓之道。劳神明为一,而不知其同也,谓之“朝三”。何谓“朝三”?狙公赋茅曰:“朝三而暮四。”众狙皆怒,曰:“然则朝四而暮三。”众狙皆悦。名实未亏,而喜怒为用,亦因是也。是以圣人和之以是非,而休乎天钧,是之谓两行。
案:因唯有通达明智之士能够照见“物固有所然,物固有所可;无物不然,无物不可”,则不必分别差异,偏执是非矣。故曰:“为是不用而寓诸庸。”庸者无是无非,而因是因非也。苟能寓诸庸,则几乎得道。否则,如必欲分别差异、偏执、是非,则未免如众狙之朝三暮四、朝四暮三,所谓“名实未亏,而喜怒为用”,其颠倒无知,诚可笑矣。同时由狙公之赋茅,庄子暗示我们一种应付是非的态度与方法:对于“朝三暮四”,众狙皆怒,狙公即取消;对于“朝四暮三”众狙皆悦,狙公即实行。此即是一种在主观上无是无非(休乎天钧),而在客观上“因是因非”(和之以是非)的态度与方法。对于客观的是非两皆顺之,此之谓“两行”,两行者,是非两可而无矛盾阻碍也。
《庄子解》曰:“适得而几,本无必然之可据。时过事已,忘言忘知而恶有然哉。必欲知其然者,如狙知四之为多,而迷暮之止三,喜则见同,怒则见异,又岂能固有其知乎。亦囚彼此之适然者而挟之不舍,故用亦可寓也。不可执也,执则劳神明为一而不知通于大同也。”注解“两行”之说则曰“时过事已,而不知其然,则是可是,非可非。非可是,是可非。修养其大均之天而不为天之气机所鼓,则彼此无所不可行矣。无不可行者,不分彼此,而两之不分,彼此而两之,而寓诸庸者,彼此皆可行也,无成心也,不劳神明为一也。不以无有为有也,如是则天岂能吹其籁,而众窍之虚不待厉风之济矣。”(注:《船山遗书》第2卷第8页.)
案:王夫之所谓“适得而几”,主观指适性、客观指适时;两者皆无必然性,并无一定标准可言。主观方面如“居之所安,食之所甘,色之所悦,皆切于身而为自然之觉”。(注:《船山遗书》第2卷第11页.)因为是先天自然的本性,故曰:“物各有适而无定论。”客观方面是否合乎时宜,也无必然可言,如社会上的礼法、政治上的典章制度,必须因时制宜,不断在改变,如向郭注庄曰:“夫先王典礼,所以适时用也,过时而不弃,即为民妖,所以兴矫效之端也。”一旦改变则旧制度、旧办法即为“丑”、为“妖”,若时变而仍执持“丑”、“妖”,即是“矫效”,即是“伪”也。
所谓“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只有无知的人,才会将自己的好恶强加在他人的身上。“喜则见同,怒则见异”,也只有无知的人才不知变通、保守固执,而不懂得与时俱进的道理。如果变本加厉,愚而好自专,那就是古之秦始皇,今之希特勒,专制独裁,利用威权来贯彻个人的意志,而不让天下人有自由意志。这就是“劳神明为一”。
为了解决执“一”可能造成的负面灾害,庄子提出顺自然之势用“因是”的态度或“两行”的方式来解决问题。“因是”即因循是非,因人所是而是之,则天下有是而无非,因人之所非而非之,则天下有非而无是。而“两行”及“因是”,就是肯定双方都行,而无一方之不行,包容接纳双方不同的意见,而平齐无谓的对立争论。
所谓“修乎天钧”,天钧指道而言,万物从出于道(天钧),又回归于道(天钧),老子所谓:“道曰大,大曰远,远曰反。”(廿五章)万物皆道之全体的一部分,万物的功用(寓诸庸)也是道之全体大用的一部分。所以万物是平等的(齐物),物论也是平等的(齐“物论”)故“不分彼此”、“彼此皆可行也”。但要做到这一点,必须将主观偏私的“成心”,转化为客观虚静的“道心”。因道本是涵容一切,会通一切的,能达到道的修养境界,即能超越相对达到绝对,此时自然众窍为虚,而天清地宁也。
五 结论——“两行”说的现代意义
以上因为要说明“两行”的理论根据,特别选择了几段《齐物论》的章句,先按照原典的文意作了一番解读,再比较王夫之的注解,发现他对于庄子的观点大体上是认同的,其中最大的差别,就在“齐物”连读,与齐“物论”连读的不同。庄子要齐的物主要是就人间的是非、善恶、美丑讲的,而这种种对立,都是按照主观标准而来的价值判断,因为主观标准皆出于人的“成心”,当然会引起“见仁见智”不同的争论。庄子即站在超越的“道”的层次上,想消解破除掉这些是非、善恶、美丑等对立的价值观念中的二分法。所以他的用心应该是在“物”之齐,而非“物论”之齐也。
如牟宗三先生讲《齐物论》就批评说:“齐‘物论’是不对的,因为‘物’是广义,事事物物都要齐,而齐‘物论’的讲法不对、站不住。因为这种讲法对所齐的东西有所限,单单限制在‘物论’,‘物论’就是theory,但庄子不止于此,他对是非、善恶、美丑、一切比较的、价值性的、相对的判断都要平齐。”(注:庄子《齐物论》演讲录(一),《鹅湖月刊》319期.)
牟先生当然不是针对王夫之的《庄子解》而言,但确是夫之偏重“物论”而不重“物”的原因;因为物论theory指的是一套一套学术文化的理论系统,而这些系统的论述就最有问题,所以王夫之再三再四的举儒墨为例,就是因为儒墨是先秦的两大学派,代表两个不同的理论系统,各自有它特定的主张,用它特定的语言概念表述出来。但是一有系统就有限定,所要表现的真理也只是部分的、有限的。所谓:“天下多得一察焉以自好”(天下篇),用《齐物论》的话讲就是“道隐于小成”。用王夫之的话讲就是“一曲之明”。而现代人则称之为意识形态ideology,每一个系统都有一套他相信的意识形态,于是他的标准就根据那一套意识形态而来,像儒墨的互相攻击,各自站在自己这一方面,各是其是,各非其非,如站在儒家的立场,就肯定墨家所否定的,墨家否定礼乐,要非礼、非乐;儒家就肯定礼乐;反之墨家所肯定的兼爱、薄葬等主张,儒家都不赞成,彼此为反对而反对,被自己相信的一套意识形态所限定。王夫之解《齐物论》彼是方生之说曰:
故有儒而后墨兴,有墨而后儒之说盛,夫相倚以生则相倚以息,相倚以可其可,相倚以不可其不可,则攻人者召攻之媒也,若是而圣人其屑以之哉。(注:《船山遗书》第33卷第6页.)
王夫之并指出,“此极言知之所酿成为学术机变之终始也。”儒墨的相互攻击恶斗,无异成为学术界的灾害与乱源。牟先生曾举例说:“马克思主义只要你不把它当作一个ideology,不把它当作宗教,只把它看作是一个经济的策略,它有相当的真理性。人人有饭吃,吃得很公平,这也不错。但是把它看作一个绝对的真理,把其它都否定掉,这就是错的。”(注:庄子《齐物论》演讲录(二),《鹅湖月刊》320期.)
由此可见每一个系统都可以承认,都有它对的地方,也都有不对的地方,不是说对,就通通对;错,就通通错,这就是“两行”——一种因循是非、包容接纳的智慧。
基于以上的认识,可说用“两行”的方法来齐“物论”乃处理是非争论的最上策,尤其是属于学术思想上的是非争论,如果不能用“两行”的智慧摆平,无休止的争论下去,不但会阻碍学术的进步,还会引起社会人心的不安。就拿庄子研究来说,大陆在解放以后,对老庄道家的研究形成了高潮,尤其是对老庄哲学最高范畴的“道”的性质的规定,究竟是物质性的?还是精神性的?如果是物质性的,那么庄子哲学就应划到唯物主义的阵营;如果是精神性的,就应划到唯心主义的阵营。其中又有庄子究竟是主观唯心主义还是客观唯心主义的争辩。两大对立阵营,两大不同路线,各执一端,争论不休。孰知老庄所说“道”的性质,决不是可以用唯心或唯物“一刀切”就分辨得清楚的。老子早已说过:“道可道,非常道。”道是“不可说,不可说”的,庄子大宗师也说道是“无为无形”,又是“神鬼神帝”的。对这一神秘虚无的道,又如何将它定性,将它归类呢?解放后,至今三十年、五十年,争论并未见结果,以后也不可能有结果。其实老庄所描述“道”的性质只有用“两行”的方式作答:那就是道乃“非心非物,亦心亦物”、“非唯心主义,非唯物主义;亦唯心主义,亦唯物主义”,或“非主观唯心主义,非客观唯心主义;亦主观唯心主义,亦客观唯心主义”。
近世章太炎单挑《齐物论》作注,所以深得其中之妙用,如握有庖丁解牛手上的利刃,任何问题莫不迎刃而解,其言曰:
“凡古近政俗之消息,社会都野之情状,华梵圣哲之义谛,东西学人之所说,拘者执着而鲜通,短者执中而居间,卒之鲁莽灭裂,而调和之效终未可睹。譬彼侏儒解遘于两大之间,无术甚矣!余则操齐物以解纷,明天倪以为量,割制大理,莫不逊顺。”(菿汉微言》)
以上只是泛言《齐物》,如何能“齐”,却不易把握;不如王夫之从《齐物论》中特别提出“以两行为机”(齐物论题解)的运作机制,来得简单扼要。
尤其面向今天开放多元的社会,各种不同的价值观,不同的意识形态,不同的学术文化上的论述,纷然杂陈,一不小心就会擦枪走火,造成无法挽救的灾难,人们更需要“因其所是而是之,因其所非而非之”两行说的智慧,为人们开启一条“道并行而不悖”的思维模式。
责任编辑:高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