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历代儒者的心目中,圣人都是德行与智慧的完美化身,是可见的理想价值的承担者,并且指示着精神前进的方向。由于圣人是一个开放的序列,给了理学家进行多向度诠释的理论空间。不同的理学家从各自的本体论立场出发,赋予了圣人以不同的具体内容,由此决定着进达理想境界的工夫进路。程颢以“仁者浑然与物同体”作为最高的理想境界,大力倡导直觉体验,使之成为实现心灵自由境界的根本方法,也是会通儒释道三家的结晶。因此,在充分张扬儒家道德理性的同时,其工夫进路较多凸显了直觉性特征。
一、情顺万事的乐道胸襟
程颢曾有言:“仁者以天地万物为一体,莫非己也。认得为己,何所不至?”(《二程集·遗书》卷二上)在程颢看来,具有了浑然与物同体的仁者情怀,自然也就能做到情顺万事,物来顺应,不为物累,不为物役。这也就是乐于道的开阔而平和的胸襟。它既是圆融洒落的境界追求的结晶,又是圆融洒落境界在个体的内心情感、心境方面的表征和标志。
程颢人与自然一体圆融的境界追求,紧密关联于他的践履修养的工夫。所谓诚敬而乐,定心定性,物来顺应,明觉自然,反身而诚等等,其实都是从不同的侧面对直觉性工夫论所作的诠解,共同构成了彼此交织、相互渗透的境界内蕴。
张载曾经致信程颢询问:“定性未能不动,犹累于外物,何如?”程颢复书作了回答,被称为《定性书》。《定性书》所要解答的主要问题就是:究竟应该如何处理性情关系,通过何种修养方式方可达到心灵的自由境界。程颢以“天地万物一体”之仁作为人的最高存在和最高境界,提倡“性无内外”之说。即心性情是合一的,内外动静也是合一的,“定性”实际上就是“定心”。①《定性书》强调“定”是动静合一:“所谓定者,动亦定,静亦定,无将迎,无内外。”(《二程集》卷二)动与静皆保持本性。“定”不仅表现在静坐存养之中,也可以表现在动作施为之时。在明道看来,无论是未发之静还是已发之动,都是本心天理的自然流行,人只要顺理而行,就会动静皆合于理,从而动静皆定。②在修持工夫上,程颢向以“主敬”为宗旨,主敬,即是动静合一。这是对周敦颐“主静立人极”思想的一个重大修正。
动静合一、定心定性与顺应万物、明觉自然互为表里,互为因果。也就是说,若能动静合一、定心定性自然就会顺应万物、明觉自然;反之,若能顺应万物、明觉自然,当然也就没有自私之患,没有用智之虑,不为人情所蔽,达到动静合一、定心定性了,因而程颢又以顺应万物、明觉自然为尚。“人之情各有所蔽,故不能适道,大率患在于自私而用智。自私,则不能以有为为应迹;用智,则不能以明觉为自然。今以恶外物之心,而求照无物之地,是反鉴而索照也。”(《二程集》卷二)以其心普万物而无心,有心而无心,天地本无心而人为之立心;以其情顺万事而无情,圣人有情,却是物来而顺应,看似无情,其实是廓然而大公。这是有心与无心的统一,有情与无情的统一。喜怒皆不系于心而系于物:物之当喜则喜,物之当怒则怒,一切都是顺于事、应于物。
程颢所言万物同体、顺应万物、内外两忘等等,都有道家思想的影响。在中国哲学史上,最早提出“万物一体”境界说的是庄子。他在《齐物论》中说“天地与我并生,万物与我为一”,在《天地》篇中说“有治在人,忘乎物,忘乎天,其名为忘己。忘己之人,是之谓入于天”。可见,庄子所讲,是破除一切对待的自由境界。老庄一向主张无为、无所为,强调返朴归真,提倡无知无私无欲的婴儿状态,追求自然的真人境界,进达得意忘言、物我两忘的审美自由。《庄子·杂篇·让王》有“逍遥于天地之间而心意自得”,[1]就是去除为形骸、智巧、嗜欲所拘滞的小我,而通向与万物相感通、融合的宇宙大我。程颢格外强调自得,保持心灵的和乐不为外界所动。情顺万事、顺应万物、内外两忘、明觉自然,跟老庄的这一类思想,确乎有些渊源。
单从形式上看,程颢的“物来而顺应”,“情顺万事而无情”,没有“应物之为累”,与王弼的“有情而无累”、“应物而不累于物”,两两对照,真真是何其相似乃尔!何邵之《王弼传》有如下记载:
何晏以为圣人无喜怒哀乐,其论甚精。……弼与不同,以为圣人茂于人者神明也,同于人者五情也。神明茂,故能体冲和以通无;五情同,故不能无哀乐以应物。然则圣人之情,应物而不累于物者也。今以其无累,便谓不复应物,失之多矣。③
可见《定性书》确实受到了王弼的影响。当然,两者又有质的不同,这就是吸收改制的功夫,这就是化合融通的效能:王弼之学以“无”为本体,万物纷纭皆归于无,圣人既通于无,则虽有五情,亦不为物所累;程颢哲学以“理”为本,由顺之以理来认同万物,从而消解了心与物的分隔与对待,即性无内外,内外两忘,而且动静合一,定心定性,于是外物不再构成对心的外在限制,心灵便趋于自由了。
《定性书》言“定”,本有儒家经典《大学》作根据。④但自汉代以降,一直没有得到重视。佛教盛行后,便有了专门的佛家“定学”,佛教讲戒、定、慧,“定能生慧”。“定”指佛家修持工夫及其所要达到的境界。佛家讲禅定功法高深,是一门大学问。程颢讲定性,已在相当程度上受到了佛学的影响,因而受到后世学者们的指责。⑤程颢的境界论中确有佛老的影像,比如唐代黄檗希运禅师说过:“若欲无境,当忘其心。心忘即境空,境空即心灭。若不忘心,而但除境,境不可除,只益纷扰。”⑥与程颢所言“与其非外而是内,不若内外之两忘也。两忘则澄然无事矣”,两者又是何等的相似!“定”、“忘”虽然都是佛老常用的修养方法,但与程颢所言有很大的不同。程颢的“定”是“动亦定,静亦定”;佛学的定是寂然不动。程颢的“忘”是内外两忘,既反对执著于内与外的区分,追求超越内外的无分别境界,也就是万物浑然一体的大我境界;佛老的“忘”是忘物忘己的虚无主义。因此,《定性书》之“定”不同于佛教的“入定”,而是“敬”、“诚”、“止”,这种境界只有在入世的基础上,经过积极的修养方能达成,享受到同佛老既可相通实又大异其趣的心灵的自由。但程颢能够洞察佛教“定学”之流弊。《定性书》以儒家入世、应世的态度对佛家“定学”进行了改造,目的是通过心性修养达到“应事接物皆不累于外”的境界。正如刘述先所评论的:“儒者之借佛老之说,取舍之间,极有分寸,绝非自弃其立场者。而运用之妙,存乎其人。”[2]
程颢特别指出为学的关键在于积极进行“敬”和“诚”的修养,“学要在敬也、诚也,中间便有个仁”,(《二程集·遗书》卷十四)“‘天地设位而易行乎其中’,只是敬也。敬则无间断,体物而不可遗者,诚敬而已矣,不诚则无物也。”(《二程集·遗书》卷十一)这里诚敬连用,认为诚敬是道德本心的自然流行。他分析说:今容貌必端,言语必正者,非是道独善其身,要人道如何,只是天理合如此,本无私意,只是个循理而已。(《二程集·遗书》卷二上)
在明道看来,敬亦是“容貌必端,言语必正”。但这并不是来自外在的强制,只是“天理合如此”,只要随顺此天理本体之流行,勿加以个人之私意,就自然会如此。这就是说,“敬”必须和自然相结合,才能达到“反身而诚,乐莫大焉”的境界。真正的诚敬,必然伴随着安乐。因而,“乐”便成为评判“持敬”功夫是否得当的标志,也是主体是否真正识得仁体的标志。“今志于义理而心不安乐者,何也?此则正是剩一个助之长。虽则心操之则存,舍之则亡,然而持之太甚,便是必有事焉而正之也。”(《二程集·遗书》卷二上)若有志于义理而心不安乐,这说明持敬不得法,多了一个助长之心。明道引用孟子“必有事焉而勿正,心勿忘,勿助长”,[3]意在强调应随时随地通过本心之发用来体认天理。他反对过分把持,“执事须是敬,又不可矜持太过。”(《二程集·遗书》卷三)并通过自己的体验来说明这一点:
伯淳昔在长安仓中闲坐,后见长廊柱,以意数之,已尚不疑,再数之不合,不免令人一一声言而数之,乃与初数者无差,则知越著心把捉越不定。(《二程集·遗书》卷二上)
同时,明道主张既得天理后,便可自由敞开心胸。“既得后,便须放开,不然,却只是守。”(《二程集·遗书》卷三)“过分矜持”和“守”都属于工夫上的“助”,都是没有真正识得仁体的表现,都可能破坏心灵的安祥快乐。也就不可能带来真正的“乐”。“谓敬为和乐则不可,然敬须和乐。”(《二程集·遗书》卷二上)理想的境界应是敬乐合一的境界。明道借《中庸》“鸢飞鱼跃”来描写这一自由活泼的意境:
鸢飞戾天,鱼跃于渊,言其上下察也。此一段子思吃紧为人处,与“必有事焉而勿正心”之意同,活泼泼地。会得时,活泼泼地;不会得时,只是弄精神。(《二程集·遗书》卷三)
这是一个理性与情感相交融,物我一体,内外无别,超神入化的生命理境。在这种境界中,天地之化即我之化,我真切地体验到与万物和谐统一的美的享受。只有达到了与物浑然一体境界的人才能真切地体验到这种快乐。
二、内外两忘的理性直觉
圆融洒落之境更重内向涵养,心灵体验,直觉感悟。程颢曾说:“吾学虽有所授,天理二字却是自家体贴出来。”(《二程集外书》卷十二)其中的“体贴”二字已经透露消息。这种反躬内向的内心体验、自家体贴,以情顺万事、顺应万物为自然而然,不为物累,不为物役,正是一种直觉性的感悟。
至于内外两忘、反身而诚,更是理性直觉的一种凸显。“性无内外”实为内外两忘、反身而诚的一大关节处。在程颢看来,张载之所以累于外物而不能定性者,就是因为“以性有内外”,以内外为二本,从而导致“以外物为外,迁己而从之”。这样一来,以己性为内,以外物为外,结果是外物引诱己性,使己性迷于外物而不能定。
也就是说,必须认识己性与万物一体,以内外为一本,无所谓内外之分,自然达到内外两忘。然而,己性无内外,与万物为一体,普通人是很难做到的,只有达到圣人的境界才能实现,——如上文所说,关键即在于情顺万物:“夫天地之常,以其心普万物而无心;圣人之常,以其情顺万事而无情。”他认为,圣人与一般人的区别便在于,一般人“自私而用智”,圣人则廓然而大公。“自私”和“用智”是不知“性之无内外也”。因为,如果把性分为内外,这就必然“累于外物”,不能抵御外物对己的诱惑。所以“定性”必须做到,“与其非外而是内,不若内外之两忘也。两忘则澄然无事矣。无事则定,定则明,明则尚何应物之为累哉?由此,“无事则定,定则明”,情就不会有应物之累了,就会进达至乐的境界了。
应该说,这种内外之两忘、两忘则澄然无事的境界,也就是审美超越的境界,心灵自由的境界。程颢《识仁篇》有云:
学者须先识仁。仁者浑然与物同体,义、礼、智、信皆仁也。识得此理,以诚敬存之而已,不须防检,不须穷索。若心懈则有防,心苟不懈,何防之有?理未有得,故须穷索。存久自明,安得穷索?此道与物无对,大不足以名之,天地之用皆我之用,孟子言“万物皆备于我”,须反身而诚,乃为大乐。若反身未诚,则犹是二物有对,以己合彼,终未有之,又安得乐?(《二程集·遗书》卷二上)
《识仁篇》的确是相当集中地体现了圆融洒落境界的思维方式的特征:要人培养和追求一种精神境界,要通过“识仁”来落实到内心深处,要诉之于反身而诚的直觉感悟和体验。冯友兰曾精辟地指出:“浑然与物同体’,是‘仁者’的直觉。‘识得此理’的这个‘理’字,说明‘浑然与物同体’就不是一个直觉,而是一个概念了。必须把直觉变成一个概念,其意义才能明确,才能言说。概念与直觉,不可变中,也不可偏废。”[4]
所谓先识仁体,不是在自我之外去认识性本体,而是返回到自身,体验自己的心体,识得此理,以诚敬存之,用不着特别的工夫,既不须“防检”,也不须“穷索”,不必致纤毫之力。心体就是性体,也就是内在的良知良能。“盖良知良能元不丧失,以昔日习心未除,却须存习此心,久则可夺旧习。此理至约,惟患不能守,既能体之而乐,亦不患不能守也。”(《二程集·遗书》卷二上)除去习心,也就是张载所说的变化气质,习心既除,自能体验到心体就是仁体。变化气质的工夫实际上是对人心的一种强制,未免有“苦心极力”之象,以至于张载自己也称“五十年学个恭且安不成”。对此,钱穆曾有深入揭示:“盖濂溪、百源、横渠,皆不免悬空探索,造一宇宙缘起、人物本原之理,而以工夫凑合本体。明道则鞭辟近里,谓心苟不懈,存久自明,即以吾心为宇宙,即以本体属工夫,而更不劳有勉赴彼之迹也。”[5]
与天理本体相联系,程颢多次说到天理具备,元无少欠时,在不同的场合则是常跟反身而诚、直觉体验这一思想层面连锁一体。比如他曾说:
“不能反躬,天理灭矣。”天理云者,百理具备,元无少欠,故“反身自诚”,只是言得已上,更不可道其道。(《二程集·遗书》卷二上)
这一次强调的是必经“反躬”,方可悟得天理;要不然,就会“天理灭矣”,其后果实在不堪设想。需要“反身自诚”,而且“不可道其道”,那就只好全靠直觉体验了。
程颢说:
“寂然不动,感而遂通”者,天理具备,元无少欠,不为尧存,不为桀亡。父子君臣,常理不易,何曾动来?因不动,故言“寂然”;虽不动,感便通,感非自外也。(《二程集·遗书》卷二上)
内心不受外物的诱惑,既无私欲,又不是极力用智,从这个角度讲内心是不动的,所以才说寂然不动;虽说是寂然不动,却又是感而遂通,这感而遂通不是自外而来,还是要靠着“反躬”、“反身自诚”的内向体验,仍是“不可道其道”的直觉感悟。
当然,程颢也讲格物穷理,“理有未得,故须穷索”,说明穷理对于实现自我体验即本体认知,具有一定作用。但是,他不同意张载所谓穷理尽性知命须有次第的说法,也就是不同意把穷理作为认识论的问题,他认为:“‘穷理尽性以至于命’,三事一时并了,元无次第,不可将穷理作知之事。若实穷得理,即性命亦可了。”穷理是穷万物一体之理,不是向事事物物上穷所谓物理,这样,穷理尽性知命才能合而为一。既然天理就在人心之中,所以“学者不必远求,近取之身,只明天理,敬而已矣,便是约处”,(《二程集》《遗书·语录》)提倡“合内外之道,一天人,齐上下,下学而上达,极高明而道中庸”(《二程集·遗书》卷三)的为学宗旨,以反身而诚、内向直觉体验作为实现最高境界的根本方法。
内向涵养、心灵体验方面的理性直觉,外显为行为践履,即为率性直行的全部人格,宽舒自然的平和气象。
三、会通互融的平和气象
“视其色,其持物也如春阳之温;听其言,其人也如时雨之润。胸怀洞然,彻视无间,测其蕴,则洪乎若沧溟之际,极其德,美言盖不足以形容。”(《二程集》《明道先生行状》)程颢这种宽舒自然的平和气象,是其情感心境的外显状貌,是其全部人格的外在风神,是难以概念言说却可以直观把握、感性观照的风度气韵。它常有丰富绚丽、多姿多彩的表现。
像程颢爱养小鱼,体察宇宙的生意,感受生命的律动,都有气象在。观鸡雏可以观仁,切脉可以体仁,领悟我与天地之间的一花一草、一虫一兽均为一体之仁,意会宇宙自然、社会秩序、人际伦理之中天理的自然流布,将“自家意思”与天地之道相沟通,自会胸襟开阔,气象平和。还有,程颢夜间冥思,悟得天理,竟然不知不觉之间手之舞之足之蹈之起来:“天地万物之理,无独必有对,皆自然而然,非有安排也。每中夜以思,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二程集·遗书》卷十一)还有,鸢飞戾天,鱼跃于渊,活泼泼地;会得时,当然更是活泼泼地,无疑也都是物我一体、超神入化的气象。
除此以外,程颢的平和气象还有一个表现,那就是“会通”与“互融”的宽舒博大气象。作为一代大儒,作为理学奠基人,程颢在明面上是坚决地极力地排斥、反对佛老之学的。可是实际上他又有意无意地、自觉不自觉地吸收融会了老庄道家思想、佛教禅宗思想。如果说在周敦颐那里还可以看到较为明显的佛老影响的痕迹,那么,在程颢,业已化合融通得比较好,可以说基本达到了“化”的境界了。即使是对待政治上的对立派王安石,他也能够对其新法坚持具体分析,分别对待(当然是以他的立场和观点),不像其他反对派那样心怀偏见,意气用事。程颢甚至说,党争之祸,反对派也有责任:“新法之改,亦是吾党争之有太过,成就今日之事,涂炭天下,亦需两分其罪可也。”(《二程集·遗书》卷二上)程颢与王安石讨论问题,也都是心平气和:“荆公与先生(程颢)虽道不同而尝谓先生忠信。先生每与论事,心平气和,荆公多为之动。”(《二程集·明道先生行状》)
程颢年轻时,尝从学于周敦颐。他回忆说:“昔受学于周茂叔,每令寻颜子、仲尼乐处,所乐何事?”(《二程集·遗书》二上)当他再度从游时,便感叹说:“自再见周茂叔,吟风弄月以归,有吾与点也之意。”(《二程集·遗书》卷三)周敦颐那高洁脱俗的人格力量感染着程颢,给了他一个日常人生亲切的启示:追求自由自得的精神境界。程颢有诗云:
云淡风轻近午天,傍花依柳过前川。
时人不识余心乐,将谓偷闲学少年。(《二程集·偶成》)
周敦颐曾经“思归复思归”那旧时所隐的濂溪之上,徘徊于自然风光的“真境”之中而荣辱不相随。程颢呢?也惬意舒心于物我一体、内外无别的审美体验。“在这种状态下,人出于自己的丰满而使万物充实”,“甚至一切身外之物也都成为他的自我享受”。[6]这种“乐”,既是美感,又是道德感,是儒家的“大乐”,是范仲淹所谓“名教中自有乐地”。
在理学家看来,这种“乐”的感受的获得,离不开直觉的作用。张载的“大其心,则能体天下之物”,“大其心以合天心”,(《大心篇》)就是说要以直觉的方式来体认“天人合一”的境界。程颢的“天地万物一体”之“仁”,也是直觉体验的结果。“仁者以天地万物为一体,莫非己也。认得为己,何所不至?”(《二程集·遗书》卷二上)以同情心来理解万物,把万物看作同一生命体不可分割的部分,而这一最高境界却是在自我体验中实现的;“所以谓万物一体者,皆有此理,只谓从那里来,人能推之,物则气昏推不得,不可道他物不与有也”。(《二程集·遗书》卷二上)人之所以能推,就在于人具有直觉能力,能够通过自我反思,体验到“浑然与物同体”的快乐。把自己“放在万物中一例看”,才能体会到真正的快乐。
可见,直觉体验不仅与理性紧密相连,而且还包含有神秘体验在其中。因而借用诗的语言、文学的语言来描述,倒是可以更能给人以想像的空间,引导人们去体验那内在的意蕴和底层的真谛,从而感受到无穷的韵味。“闲来无事不从容,睡觉东窗日已红。万物静观皆自得,四时佳兴与人同。”(《二程集·秋日偶成》)达到了仁者境界,行为出于人格的一贯性,看上去是直觉、自然,其实是“不思而得,不勉而中,从容中道”的自由之境。程颢这种“万物一体”境界的获得,不是通过逻辑分析而达成的,而是本体体验的结果。它在形式上表现为感性的观照,或曰感性形态的直观,是一种当下的、直接的、整体性的把握;只有在体认性与天道贯通的基础上进而加强个体人格修养,才能进达“从心所欲不逾矩”的圣人境界。因此,直觉体验成为程颢境界进路中的必要环节,也为后世心学传统中的神秘主义倾向埋下了重要的伏笔。
注释:
①朱熹曾说:“定性字说得也诧异,此性字,是个心字义。”(《朱子语类》卷九五)。冯友兰先生也指出:“《定性书》实际上是以心为性。这并不是程颢误用了字,这是因为在他的哲学系统中本来没有这个分别。”《中国哲学史新编》,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5册,第119页。
②刘蕺山说:“首言动静合一之理,而归之常定,乃所以为静也。是内非外,非性也;离动言静,非静也。”(《宋元学案》卷十三引)
③《三国志·魏志·钟会传》裴注引。
④《大学》言:“知止而后有定,定而后能静,静而后能安,安而后能虑,虑而后能得。”
⑤如南宋叶适就指出:“按程氏答张载论定性……皆老、佛、庄、列常语也。程、张攻斥老、佛至深,然尽用其学而不自知……嗟夫!未有自坐佛、老病处,而揭其号曰‘我固辨佛、老以明圣人之道者’也。”见《习学记言序目》卷五十。
⑥详情可参《黄檗山断际禅师传心法要》,《大正藏》第48卷,381页。
【参考文献】
[1]陈鼓应.庄子今注今译[M].北京:中华书局,1983:744.
[2]刘述先.朱子哲学思想的发展与完成[M].台北:台湾学生书局,1981:420.
[3]焦循.孟子正义[M].北京:中华书局,1986:203.
[4]冯友兰.中国现代哲学史[M].南宁:广西人民出版社,1999:244.
[5]钱穆.国学概论[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208-209.
[6]尼采.悲剧的诞生[M].北京:三联书店,1986: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