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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先师《钱穆先生最后的心声——中国文化对人类未来可有的贡献》

作者: 来源: 时间:2013-07-31

摘 要:
关键词:

中国 台湾 金中枢


  [提要]“天人合一”就是“物我合一”、“人我合一”或“心物合一”,也是“天下一家”或“天下为公”。这种天人合一的天下观就是“仁”,即“同情心”。只有在此“同情心”下,才能“使全世界人类文化融合为一,各民族和平并存,人文自然相互调适”。用天人合一观服务社会人群,就能融合世界各大宗教间的相互歧义,扫除迷信,进而代替宗教。“天命即人生”,唯孔子一人而已。“天命”就是“公权力”或“公理”。“人生”就是孔子的私生活。孔子的人生就是伸张“公权力”,伸张“公理”。此理想不能实现,孔子就从事教学。这就是孔子被称为至圣先师的道理。“天人合一”论得到宇宙人生会通合一的真相。西方把天命与人生分而为二,所以需要另有天命的宗教信仰来解决他们的人生。


  前言


  先师钱穆、宾四先生,“挺命世之才,贯天人之学”①,早为世人所共知。钱师论天人合一,我在读何(炳棣)撰《中国人文传统


  对未来世界可能做出的贡献》一文中,一并加以阐扬,而批驳了何先生的谬说;但当时尚未读到先师《钱穆先生最后的心声——中国文化对人类未来可有的贡献》一文,其涵义尚涉及“深邃玄远的形上学和天人论”②。今既读钱师上文,只消稍具学术根基,就知其仍是何先生所谓“合情合理、平实易解的实践伦理”。现即就钱师原著,特发箧陈书,略加考证与阐明:


  上篇:天人合一


  钱师此文论“天人合一”,首先从“天”与“人”二字开端。钱师言:


  中国人是把“天”与“人”和合起来看;……离开了人,


  又从何处……证明有天。此说意义深长,发前人之所未发。先论其“把‘天’与‘人’和合起来看”,据拙文《孙明复的经学初探》说:


  《论语》子贡曰:“夫子之文章,可得而闻也;夫子之言性与天道,不可得而闻也。”那么,《史记·孔子世家》所谓“孔子以诗、书、礼、乐教弟子,盖三千焉。”其“诗、书、礼、乐”,就是“夫子之文章”,“切近人生者也”,故说“可得而闻”。《汉书·李寻传赞》所谓“幽赞神明,通合天人之道者,莫著乎易、春秋。”其“易、春秋”,就是“夫子之言性与天道”,则为宗教、哲学与经世学及其思想上的问题,非七十二贤不能领悟,故说“不可得而闻”,或说“皆弟子所罕闻”。


  此于上次批驳何文曾引用之,以说明“孔子更能因材施教”,而言及“其中尚用很多‘天人合一’的教材,《易》与《春秋》,其尤显然”(同注②)。简单地说,此谓“夫子之文章可得而闻”,就是“博文约礼”③。“夫子之言性与天道不可得而闻”,或言“尽性知


  天”④。况“夫子之教人——文、行、忠、信,而性与天道在其中矣,故日不可得而闻”呢?⑤即此已经证明我国从古以来,不仅“把‘天’与‘人’和合起来看”;同时,也把“性”与“天道”和合起来看了。


  今先言“把‘天’与‘人’和合起来看”,就《诗经》举例来证明:


  (一)《鄘风·柏舟》说:


  ……母也天只!不谅人只!


  (二)《王风·黍离》说:


  ……悠悠苍天!此何人哉?


  (三)《秦风·黄鸟》说:


  ……彼苍者天,歼我良人!


  (四)《小雅·十月之交》说:


  ……下民之孽,匪降自天;噂沓背憎,职竞由人。


  (五)《小雅·小宛》说:


  宛彼呜鸠,翰飞戾天。我心忧伤,念昔先人。……


  (六)《小雅·巷伯》说:


  ……骄人好好,劳人草草。苍天!苍天!视彼骄人,矜此劳


  人。彼谮人者,谁适与谋!取彼谮人,投畀豺虎;豺虎不食,投


  畀有北;有北不受,投畀有昊。……


  (七)《大雅·棫朴》说:


  ……倬彼云汉,为章于天。周王寿考,遐不作人?……


  (八)《大雅·旱麓》说:


  鸢飞戾天,鱼跃于渊。岂弟君子,遐不作人?……


  (九)《大雅·云汉》说:


  倬彼云汉,昭回于天。王日:“于乎!何辜今之人?”……


  上列九个例子,都可直接看出“把‘天’与‘人’和合起来


  看”的简单意思;其考证与阐明,将即另文付刊。


  下面再举三个不能直接看出上述意思的诗,并择要考明如下:首就《小雅·天保》言:


  天保定尔,亦孔之固。俾尔单厚,何福不除?俾尔多益。以


  莫不庶。天保定尔,俾尔戬毂。罄无不宜,受天百禄。降尔遐福,


  维日不足。天保定尔,以莫不兴,如山如阜,如冈如陵,如川


  之方至,以莫不增。吉蠲为■,是用孝享。禴祠烝尝,于公先王。


  君曰“卜尔,万寿无疆。”神之吊矣。诒尔多福。民之质矣,日


  用饮食。群黎百姓,遍为尔德。如月之恒,如日之升。如南山之


  寿,不骞不崩。如松柏之茂,无不尔或承。此据《诗序》言:“天保,下报上也。”朱子本《郑笺》、《孔疏》而传之说:“人君以《鹿鸣》以下五诗燕其臣;臣受赐者,歌此诗以答其君。”⑥然日人“安井氏曰:‘大史编此诗于五篇之次,以示君臣相与之美,故云报其上;非后世所为赋后诗,以答前诗之类也。’”⑦今姑舍此而不论,先就“天保六章,章六句”来说,朱子曾依次加以评骘和阐发:(1)“言天之安定我君,使之获福如此也”;(2)“尔有以受天之禄矣,而又降尔以福,言天人之际,交相与也”;(3)“言其盛衰之未可量也”;(4)“此尸传神意,以暇主人之辞”;(5)“言则而象之,犹助尔而为德也”;及(6)“言旧叶将落,而新叶已生,相继而成茂也。”(同注⑥)如是说来,其或显或隐,大都是“把‘天’与‘人’和合起来看”的,故其意义深长!日人竹添光鸿亦说:“首章为天所保定,此福之所由生也。‘俾尔’以下,则天之所以保定者,……保则不危,定则不移。尔指君也,谓君为尔者,古人质朴,犹自称为朕,亦上下之通称也,详《大雅·卷阿》。此篇‘尔’字十一,眷眷之意见矣。再于第二章笺里说:‘在天为降,在人为受。’又于第五章笺里说:‘此诗祝其君受福之辞,不以福言福,而以德为福;不以德言德,而以实质


  为德,可谓知所本矣。盖浮华侈靡,或以启争乱之原,而质实无伪,实能基阜安之治。”⑧顾宁人不是说吗?“有道之世,……祈天永命之实,必在于亲民;而斲雕为朴,其道何由?则必以厚生为本。”⑨竹添结论“笺日:人臣将以福禄祝其君,不敢自为之词,必称天保之!天定之!先王、先公以诒之!尊敬之义也。而归重乃在‘民之质矣,日用饮食,群黎百姓,遍为尔德’四句。又所谓‘善言天者,必有验于人’也。自古君臣未有舍民而言福者”。⑩由是言之,“把‘天’与‘人’和合起来看”,日人不但持肯定的立场,更是“显的的以彰彰”。此其要例一。


  其次,就《大雅·文王》言:


  文王在上,于昭于天。周虽旧邦,其命维新。有周不显,帝命不时。文王陟降,在帝左右。亹亹文王,令闻不已。陈锡哉周,侯文王孙子。文王孙子,本支百世。凡周之士,不显亦世。世之不显,厥犹翼翼。思皇多士,生此王国。王国克生,维周之桢。济济多士,文王以宁。穆穆文王,于缉熙敬止。假哉天命,有商孙子。商之孙子,其丽不億。上帝既命,侯于周服。侯服于周,天命靡常。殷士肤敏,裸将于京。厥作裸将,常服黼冔。王之荩臣,无念尔祖。无念尔祖,聿侑厥德。永言配命,自求多福。殷之未丧师,克配上帝。宜鉴于殷,骏命不易。命之不易,无遏尔躬。宣昭义问,有虞殷自天。上天之载,无声无臭。仪刑文王,万邦作孚。


  按《诗序》说:“文王,文王受命作周也。”毛传说:“受命,受天命而王天下。……”孔疏:“作文王诗者,言文王能受天之命而造立周邦,故作……诗以歌述其事也。……经五章以上,皆是受命作周。六章以下,……戒成王,以殷王为鉴,用文王为法,……可则于后。……故序言受命作周以摁之。”(同引文)《吕氏春秋》引此诗,而谓“周公旦……作诗,……以绳文王之德。”(11)东莱吕氏述其


  说,而朱子本之言:“周公追述文王之德,……以戒成王。”(12)钱师《读诗经》:“……此诗虽美文王,而既戒殷士,又戒时王,而正告以骏命之不易,……故知此诗之必出于周公无疑也。”(13)而其内容,朱子为之传说:“今按此诗·一章言文王有显德,而上帝有成命也。二章言天命集于文王,则不唯尊荣其身,又使其子孙百世为天子、诸侯也。三章言命周之福,不唯及其子孙,而又及其群臣之后嗣也。四章言天命既绝于商,则不唯诛罚其身,又使其子孙亦来臣服于周也。五章言绝商之祸,不唯及其子孙,而又及其群臣之后嗣也。六章言周之子孙臣庶,当以文王为法,而以商为监也。七章又言当以商为监,而以文王为法也。其于天人之际,兴亡之理,叮咛反覆,至深切矣。”又说:“此诗之首章,言文王之昭于天,而不言其所以昭。次章言其令闻不已,而不言其所以闻。至于四章然后所以昭明而不已者,乃可得而见焉,然亦多咏叹之言,而语其所以为德之实,则不越乎敬之一字而已。然则后章所谓惰厥德而仪刑之者,岂可以他求哉?亦勉于此而已矣。”(同注(12))准是以推,又知毛传所谓“文王升接天,下接人”之所以然了。明白言之,即文王与天合其德,才够资格做天人的桥梁,而“代天理物”。故《论衡·初禀篇》说:“所谓大命者,非天乃命文王也,圣人动作天命之意也.与天合同,若天使之矣”(14)。日人竹天光鸿亦说:“是篇述上帝、文王一体不贰之义,故言天者十三,言文王者十八。”又说:“虽天不可测,文王即天也。唯能就文王之德业而仪刑之,则万邦兴起,而孚信之矣。……故保周邦在固帝命,固帝命在法文王,文王与帝非贰也,是通篇大义,首章金声之,卒章玉振之。”(15)这样说来,“把‘天’与‘人’和合起来看”,其意义是多么的深远啊!此其要例二。


  又次,就《周颂·维天之命》言:


  维天之命,于穆不已。于乎不显!文王之德之纯。假以溢


  我,我其收之。骏惠我文王,曾孙笃之。此据孔疏本毛传、郑笺,而略言:“毛以为此天之所为之教命、天道、天德,而文王能当于天心。又叹文王德大光显,行之不已,与天同功。又以此道戒子孙,使慎行其道。周公聚之、作之,以为天下之法,以告文王,故述而歌之。”(同引文)然朱传则说:“天命,即天道也。……此亦祭文王之诗,言天道无穷.而文王之德,纯一不杂,与天无间,以赞文王之德之盛也。子思子日:‘维天之命,于穆不已。盖曰天之所以为天也。于乎不显,文王之德之纯。盖曰文王之所以为文也,纯亦不已。’程子日:‘天道不已,文王纯于天道亦不已。纯则无二无杂,不已则无间断先后’。”(16)是文王之道即天道,即与天为一云。日人竹光天鸿又说:“后四句正欲使文王德泽点滴不漏,用固丕基,则千世万世与天同久。诗所以以天命起.以曾孙结,非周公圣笔不能浑化形容若此。”(17)所谓“曾孙”,当指“孙之子以下的子孙”而言。(18)所以说“千世万世与天同久”也。然则“把‘天’与‘人’和合起来看”,不又是非常的有意义吗?此其要例三。


  以上是举《诗经》的例子。此下再就《尚书》举例来证明。《尚书·大禹谟》说:


  禹成厥功.帝舜申之……天之历数在汝躬。汝终陟元后,


  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惟精惟一,允执厥中,……四海困穷,


  天禄永终。按《尧典》说:“乃命羲、和。钦若吴、天,历象日月星辰,敬授人时;”(19)与这里所说,若相符合。但“敬授人时”,古本作“敬授民时”(20)。又按《论语》说:“尧曰:‘咨!尔舜,天之历数在尔躬,允执其中,四海困穷,天禄永终。’舜亦以命禹。”(21)而清江声对于“尧日:咨!尔舜”云云。“案此:尧将禅位而命舜之词,当在《尚书·舜典》。而《论语》不称书曰,疑事毋质始。……”(22)故刘宝楠说:


  “东晋古文入之《大禹谟》。”(23)则《尧曰》:“舜亦以命禹”之说,“孔曰:舜亦以尧命己之辞命禹,”(同注(21))理当人之《大禹谟》了。又《史记’历书》言:“尧复重、黎之后,立羲和之官,明时正度。年耆禅舜,申戒文祖云:‘天之历数在尔躬。’舜亦以命禹。由是观之,王者所重也”(24)。《春秋繁露》则进一步说:“尧谓舜曰:‘天之历数在尔躬,言察身以知天也。”(25)《论语正义》且说:“察身者,谓省察其身,当止至善以承天之事,受天之大福,故天垂象而人主法焉,天示异而人主惧焉。”(同注(23))钱师则简单地说:“历数在尔躬,犹云天命在尔身。”(26)故传云:“汝终当升为天子。”(同引文)又说:“危则难安,微则难明,故戒以精一,信执其中。”(同上)《礼·中庸》说:“子曰:‘舜其大知也与!……执其两端,用其中于民。’……”(27)“中”是无过不及的“中正之道”。此道“自尧发之”,而舜、禹受之,“其后圣贤论政治学术”、,都本此说。又《孟子,滕文公》篇:“当尧之时,天下犹未平,洪水横流,泛滥于天下,……五谷不登,禽兽逼人,……尧独忧之,举舜而敷治焉。”(28)又说:“当尧之时,水逆行,泛滥于中国,蛇龙居之;民元所定,下者为巢,上者为营窟。书目:‘洚水警余。’洚水者,洪水也,使禹治之。”(29)“是尧时四海困穷之徵。尧举舜敷治之,故此咨告之言,当忧恤之也。其后舜命禹亦言此者,水土初平,民犹艰食鲜食故也。”(同注(23))“天子玉食万方,其禄自天予之,故曰‘天禄’(30)”朱注说:“四海之人困穷,则君禄亦永绝矣,戒之也。”(31)毛奇龄《嵇求篇》则说:“阎潜丘云:‘四海困穷是儆辞,天禄永终是勉辞。’四海当念其困穷,天禄当期其永终。”(32)姑舍此而不论,但“把‘天’与‘人’和合起来看”,都和上述是一样的,也都是善意的。此且言及“人心”、“道心”,其意义更深微。此其要例四。


  其次,请就《三礼》来说明。《礼记正义序》说:“……人生而静,天之性也。感物而动,性之欲也。(33)喜、怒、哀、乐之志,于


  是乎生。动、静、爱、恶之心,于是乎在。……是以古先圣王,……述曲礼以节威仪,(34)制周礼而经邦国。……礼记之目,……大小二戴共氏而分门。……”(35)“戴德传记八十五篇,则《大戴礼》是也。戴圣传礼四十九篇,则此《礼记》是也。”(36)《三礼》的概念既明,进请言其义理。《礼记·礼运》说:


  ……孔子日:“夫礼,先王以承天之道,以治人之情。”……


  故圣人以礼治之,……天下国家可得而正也。此谓“礼,先王以承天之道,以治人之情;”与《礼器》说:“礼也者,合于天时,合于人心”十分一致。故说:“圣人以礼示之,天下国家可得而正也。”然而《礼器》原文且说:“理万物者也。”(37)《礼记·郊特牲》说:


  万物本乎天,人本乎祖,此所以配上帝也。“正义曰:此一经论祖配天之义:人本于祖,物本于天,以配本故也。”如《易·豫》说:“殷荐之上帝,以配祖考。”(38)《史记·封禅书》:“宗祀文王于明堂,以配上帝。”“上帝者,天之别名也。”(39)比勘此说,则“天人合一”了。故《礼记·中庸》说:“大哉!圣人之道,洋洋乎发育万物,峻极于天。优优大哉!礼仪三百,威仪三千,待其人而(一作然)后行。故曰:苟不至德,至道不凝焉。”(40)这样说来,“把‘天’与‘人’和合起来看”,其意义又是何等深长?此其要例五。


  上述举例,如前所云,“把‘天’与‘人’和合起来看”,都是“夫子之文章,可得而闻也”即“子所雅言,诗书执礼”(41)的部分。


  下面举例,则就上述“夫子之言性与天道,……不可得而闻,或说皆弟子所罕闻,……《易》与《春秋》,其尤显然”的部分,以说明“把‘天’与‘人’和合起来看”的意义。《周易兼义·上经》说:


  大有,……上九,自天祐之,吉无不利。胡定安《周易口义》说:“此大有上九之爻辞也。……”(42)朱子《易本义》亦说:“释大有上九爻义。……故《系辞上》说:“子曰:‘祐者,助也。’天之所助者、顺也,人之所助者、信也,履信思乎顺,又以尚贤也。是以‘自天祐之,吉无不利’也。”且《易程传》于“象目:大有上吉,自天_佑也”条下,谓“系辞复申之”云云(44)。由是言之,“把‘天’与‘人’和合起来看”,不也是很有意义吗?此其要例六。


  如果深入研析,当然不似这么单纯,如拙文《宋代学术发展之转关——胡安定》所引“兑,彖曰:兑,说也。刚中而柔外,说以利贞,是以顺乎天而应乎人;说以先民,民忘其劳;说以犯难,民忘其死;说之大,民劝矣哉。”他释其义,一转而为程伊川,再转而为朱子。今只录研究所得结晶之表如下:其详见原文。(45)即此已经足证“把‘天’与‘人’和合起来看”的意义,不知有多么的深远啊?此其要例七。


  又《春秋左传注疏》说:


  庄公三十二年秋七月,有神降于莘,惠王问诸内史过,曰:“是何故也?”对曰:“国之将兴,明神降之,监其德也;将亡,神又降之,观其恶也。故有得神以兴,亦有以亡,虞、夏、商、周皆有之。”王曰:“若之何?”对曰:“以其物享焉。……”王从之。内史过往,闻虢请命。反曰:“虢必亡矣!虐而听于神。”……史嚣曰:“虢其亡乎!吾闻之,国将兴,听于民;将亡,听于神。神聪明正直而壹者也,依人而行,虢多凉德,其何土之能得!”


  考《国语·周语》上说:“……内史过从至国,虢公亦使祝史请土焉。内史过归,告王日:‘虢必亡矣!不禋于神,而求福焉,神必祸之。不亲于民,而求用焉,民必违之。……离民怒神,而求利焉,不


  亦难乎?,十九年,晋取虢。”韦氏解:“惠王十九年,鲁僖之五年。”(46)徵诸《左传》:“僖五年冬十二月丙子朔,晋灭虢”(47)。比勘此说,十分相符,当然可信了。


  同书又说:


  僖公十六年春,陨石于宋五,陨、星也。六鹢退飞过宋都,风也。周内史叔兴聘于宋。宋襄公问焉,曰:“是何祥也?吉凶焉在?”对日:“今兹鲁多大丧,明年,齐有乱,君将得诸侯而不终。”退而告人曰:“君失问,是阴阳之事,非吉凶所生


  也。吉凶由人,吾不敢逆君故也。”考《公羊》、《谷梁》两传均言:“僖公十有六年春王正月戊申朔,陨石于宋五;是月,六鹢退飞过宋都。”何休《解诂》:“石者,阴德之专者也;鹢者,鸟中之耿介者;皆有似宋襄公……欲行霸事,不纳公子目夷之谋,事事耿介自用,卒以五年见执,六年终败,如五石六鹢之数,天之与人,昭昭著明,甚可畏也。”而《谷梁传》则言:“……石无知之物,……故日之。鶂微有知之物,故月之。君子之于物无所苟而已,石、鶂且犹尽其辞,而况于人乎?故五石六鹢之辞不设,则王道不亢矣!”(48)两家均讲微言大义,都各有其玄说,然皆与此传相符,亦当然可信了。


  那么,从上列第一条所谓“神”,到第二条所谓“阴阳”,可以说是思想上一大进步。《易·说卦》说:“立天之道,曰阴与阳。”(49)是当时已经逐步脱离“神”的观念,而由“重天”转变“重人”。再由前条来看,“国将兴将亡,依人而行”,其注且言:“政顺民心”,“唯德是与。”又由后条来看,“吉凶由人”,更是肯定的了。今再举一旁证,《国语·周语》下说:


  单襄公见……鲁成公。……单子曰:“君何患焉?晋将有


  乱。”……鲁侯曰:“寡人惧,不免于晋。今君曰‘将有乱’,敢


  问天道乎?抑人故也?”对曰:“吾非瞽史,焉知天道。”此“在鲁成公十七年”,正当“柯陵之会”(50),其偏重人事可想而知。后来,郑子产也说:“天道远,人道迩。”(51)到了汉朝,董仲舒有“天辨在人”之说;并谓“善言天者,必有徵于人。”“盖董子所谓‘天’,乃‘天人合一’之天;亦可说是‘人心之所同然’之‘天’。……故董子之论天人关系,重要在其‘天人相应’之说。天人相应之说,其起源似尚在春秋前,但明主其说者,则始于董子。”(52)是以扬子《法言》续倡:“史以天占人,圣人以人占天。”(53)直至胜清,愿宁人仍然依傍《法言》,而谓“春秋言天之学,……而


  其所详者,往往在于君、卿、大夫言语、动作、威仪之间,及人事之治、乱、敬、怠,故其说也易知,而其验也不爽。……”(54)如是说来,“把‘天’与‘人’和合起来看”,不是更有意义吗?钱师此文且说:“所以中国古人,认为一切人文演进都从天道来。”这又可以先验了。此其要例八。


  其次,就“离开了人,又从何处……证明有天”来说:《论语·阳货》篇:


  子日:“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此用《文史通义》来分析,则非常清楚。《易教上》说:“夫悬象设教,与治宪授时,天道也;礼、乐、诗、书与刑、政、教、令,人事也;天与人参,王者治世之大权也。”(55)回忆上文,比勘此说,当更清楚了。则此谓“四时行。百物生,即‘天’的‘悬象’也”。况“孔子平常所指的‘天’,正指此‘大自然’而言”。是以孔子于此终始一再地说:“天何言哉?”“故明于天人之分,则可谓至人矣。知在人,不在天,斯焉至人。”(56)孔子诚是至人啊!《诗·文王》说:“上天之载,无声无臭。”(57)“载者,事也。天不言而事成,故无声无臭也。”(58)孔子继而发明。《礼·哀公问》谓孔子说:“无为而物成,是天道也;已成而明,是天道也。”(59)《荀子·天论篇》且说:“……阴阳大化,……万物各得其和以生,各得其养以成,……莫知其无形,夫是之谓天。”(60)知天由人,可首先肯定了。


  若如《日知录》所说,则又是另一观点。其卷七《夫子之言性与天道》言:


  子贡之意,犹以“文章”与“性”与“天道”为二。故曰:


  “子如不言,则小子何述焉?”子曰:“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


  物生焉,天何言哉?”是故可仕、可止、可久、可速,无一而


  非天也;恂恂、便便、侃侃、訚訚,无一而非天也。考孟子答公孙丑说:“可以仕则仕,可以止则止,可以久则久,可


  以速则速,孔子也。”(61)《论语·乡党》说:“孔子于乡党,恂恂如也,似不能言者。其在宗庙、朝廷,便便言,唯谨尔。朝与下大夫言,侃侃如也;与上大夫言,訚訚如也。”(62)此皆“人事也”。然却一再地说:“无一而非天也”。此“天”,当指“自然”丁。则知天由人,更是可以肯定的呀。


  故《论语·宪问》篇说:


  子曰:“不怨天,不尤人,下学而上达,知我者其天乎!”按孟子弟子充虞“闻诸夫子曰:君子不怨天,不尤人”(63),当本此说。而《礼记·中庸》说:“正己而不求于人,则元怨,上不怨天,下不尤人,故君子居易以俟命。”(64)它不但依傍此说,正所以由“下学而上达”了。所谓“下学”,即前述“博文约礼”与“文章可得而闻”是焉。所谓“上达”,或下述“感性知天”与“性与天道不可得而闻”是焉。故说“下学而上达”。即“下学人事,上知天命。”(65)亦即“于下学中求知人道,又知人道之原本于天。由此上达,而知道之由于天命。又知道之穷通之莫非由于天命;于是而明及天人之际,一以贯之。”(66)孔子且曾自言“五十而知天命。”(67)则“天命我以行道,又命我以道之穷,是皆天。”(同注(66))此《史记·孔子世家》、《说苑·至公》及《太史公自序》都有所发明(68),但均不如此引文之注疏本著《易·乾·文言》所释为当;一言以蔽之,即“圣人与天地合德”,以证明天知孔子之所志云。此谓“下学……已是上达之徵。孔子反己自惰,循序渐进,以致其知。知愈深而怨尤自去,循至于无人能知、惟天独知之一境。”(同注(66))故说“知我者其天乎!”


  后来,随着时代的变迁和学术的发展,则有孟子的“尽性知天”。《孟子·尽心》篇说:


  孟子曰:“尽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则知天矣。”按《孟子·告子》篇说:“心之官则思,思则得之,不思则不得也。”(69)


  而此注言:“性有仁、义、礼、智之端,心以制之,惟心为正。人能尽极其心,以思行善,则可谓知其性矣。知其性,则知天道之贵善者也。”然而《礼·中庸》又说:“天命之谓性。”


  而上述孔子亦自言:“五十而知天命”(同注(67))。则既“知其性”焉,又“知天道”;此当能知“人道”及“天命”,从而“知天矣”。钱师且说:“中国人观念中之‘天’,即在其一己性命内。所谓‘通天人,一内外’者,主要即在此。离于己,离于心,则亦无天可言。”(70)故钱师前此曾肯定地说:“天即从人上见。”(71)


  这还可以举一实例来证明。《孟子·万章下》说:


  万章曰:“尧以天下与舜有诸?”孟子曰:“否,天子不能以天下与人。”然则舜有天下也,孰与之?曰:“天与之”。“天与之者,谆谆然命之乎?”曰:“否,天不言,以行与事示之而已矣。……昔者尧荐舜于天而天受之,暴之于民而民受之。故曰:天不言,以行与事示之而已矣。”……泰誓曰:“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此之谓也。


  万章问曰:“人有言,至于禹而德衰,不传于贤而传于子有诸?”孟子曰:“否,不然也。天与贤,则与贤;天与子,则与子。昔者舜荐禹于天,……舜崩,……天下之民从之。……禹荐益于天·……禹崩,朝觐讼狱者,不之益而之启;……讴歌者,不讴歌益而讴歌启。……”


  匹夫而有天下者,德必若舜、禹,而又有天子荐之者……故益、伊尹、周公不有天下。……孔子曰:“唐、虞禅,夏后、殷、周继,其义一也。”是“唐、虞禅.夏后、殷、周继,虽说在‘天’,而其关键,同在其人之‘德’与得失‘天下之民’耳,实在于得人。故孔子说:‘其义一也’。”


  今再举一旁证来说明。缪风林、赞虞说:


  构成史实之要素凡三:曰宇、曰宙、曰人。……宇宙位矣,无生人焉动作于其间,则天地之大,互亿兆年,亦万族生游死藏而已,无史也。故三者之间,尤以人为最要。(《中国通史要略》第一章《总说》第一页。)此谓“天地之大,尤以人为最要。”比观上文,且谓“知天由人”,“天即从人上见”。则钱师说:“离开了人,又从何处……证明有天,”可以说是铁定的了。


  下篇:天命即人生


  上述“天人合一”。此言“天命”即“人生”。钱师说:


  中国人认为“天命”就表露在“人生”上;离开“人生”,也就无从来讲“天命”。离开“天命”,也就无从来讲“人生”。所以中国古人认为“人生”与“天命”最高贵、最伟大处,便在能把他们两者和合为一。……这一观念,中国古人早有认识。我以为“天人合一”观,是中国古代文化最古老、最有贡献的一种主张。


  此说更是发前人之所未发,一时不易研析和阐明,今仍依钱师之说,而举孔子为例。钱师说:


  即如孔子的一生,便全由天命,细读《论语》便知。……倘孔子一生全可由孔子自己一人作主宰,不关天命,则孔子的天命和他的人生便分为二。离开天命,专论孔子个人的私生活,则孔子一生的意义与价值就减少了。……孔子的人生即是天命,天命也即是人生,双方意义价值无穷。换言之,……人生离去了天命,便全无意义价值可言。但孔子的私生活可以这样讲,别人不能。这一观念,在中国乃由孔子以后战国时代的诸子百家所阐扬。


  关于“诸子百家所阐扬”的“天命即人生”,只有待于将来了。即就孔子而言,依然举前述资料为例。《论语·公冶长》说:


  子贡曰:“夫子之文章,可得而闻也。夫子之言性与天道,不可得而闻也。”


  既言孔子,当不涉及上述孟子的“尽性知天”,而依“博文约礼”为言。此钱师传之说:“‘文章’指诗、书、礼、乐,文物制度,亦可谓之形而下。此即孔子‘博文’之教也。‘性与天道’,性指人之内心深处所潜藏,天道指天命之流行,孔子平日较少言之。孔子只教人以‘约礼’,欲人于约礼中自窥见之。子贡之叹‘不可得闻’,亦犹颜渊之叹‘末由也已’。惟颜渊之意偏在孔子之为人,子贡之意偏在孔子之为学,而两人之高下亦即于此可见。”(72)是孔子的“天命即人生”,“在孔子之为人”,“在孔子之为学”。


  《论语·为政》篇说:


  子曰:“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


  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腧距。”钱师于此解说:“志于学……一心……趋赴……所志所学。……而立:……能确有所立,……则所志有得有守。此为孔子进学之第一阶段。不惑:人事……异同、……逆顺,……皆无可疑,……不仅有立有守,又能知之明而居之安,是为孔子进学之第二阶段。知天命:……天命指人生一切当然之道义与职责。道义、职责似不难知;然有守道尽职而仍穷困不可通者,……其义难知。……故知天命.乃‘立’与‘不惑’之更进一步,更高一境,是为孔子进学之第三阶段。……耳顺:……一切声入于耳,……能明得此一切所以然;则不仅明于己,亦复明于人;不仅明其何以而为是,亦复明其何由而为非;一反一正,一彼一我.皆由天。斯无往而不见有天命。……此乃孔子进学之第四阶段。……从心所欲不踰矩:……此乃圣人内心自由之极致,与外界所当然之一切法度规矩自然相洽。学问


  至此境界.即己心,即道义,内外合一。我之所为,莫非天命之极则矣。到此境界.斯其人格之崇高伟大疑于天,而其学亦无可再进矣。……”(73)这是孔子的天命即人生,亦其人生即天命的大概情形。


  此下则分别举例来说。《论语·宪问》篇言:


  公伯寮想子路于季孙。子服景伯以告,曰:“夫子固有惑


  志于公伯寮,吾力犹能肆诸市朝。”子曰:“道之将行也与?命也。道之将废也与?命也。公伯寮其如命何?”


  按“公伯寮,鲁人;公伯,复姓。”(74)《史记》列入《仲尼弟子传》。《集解》引马氏.亦以为孔子弟子。钱师所言同。(75)明程敏政以寮为圣门蝥螣。(76)“子服”是氏;“景”是谥;名何,字伯,“鲁大夫”。(77)“夫子,谓季孙。”当“鲁定公十二年。……仲由(子路)为季氏宰,将堕三都。”(78)“及孟氏守成弗堕,季、叔两家渐萌内悔之意,公伯寮遂乘机谮子路,季孙惑其言。则至是而季氏于孔子始生疑怠之心矣。子服景伯乃孟孙之族,出于公愤,欲言于季孙以置公伯寮于罪,而孔子止之。蓋堕三都之主张不能贯彻施行,自定公、季孙以下皆有责,此乃一时之群业”(79),是当时的形势所使然。而“孔子……故言道之废、行,皆由天命。”(同引文)刘氏《正义》说:“行废皆天所命,若天不废道,虽寮确愬,季孙且不听之。若天未欲行道。此自命所受宜然,非关寮愬。言此者,所以慰子路而止景伯之愤也。”张尔岐说:“人道之当然而不可违者,义也;天道之本然而不可争者,命也。……命不可知,君子当以义知命,……安命。……故孔子之于公伯寮.未尝无景伯之可恃也,……义所不在耳。义所不在,斯命所不有矣,故圣贤之于命,一于义者电。安义,斯安命矣。……”(80)是以钱师说:“孔子五十而知天命,非不知鲁国当时情势之不可为,而终于挺身而仕,又尽力而为,是亦由于‘知天命’。盖天命之在当时,有其不可为;而天命之在吾躬,则有其必当为。外之当知天命之在斯世,内之当知天命之在吾躬。至于


  公伯寮之进谗,此仅小小末节,固非孔子所欲计较也。”(同注(75))“此与孟子所云:‘臧氏之子焉能使予不遇哉!’意旨正同。”(81)比观上述.“不怨天,不尤人”,其尤较然可见。则孔子的“天命即人生”,亦其“人生即天命”了。此其例证一。


  又《论语·子罕》篇说:


  子畏于匡。曰:“文王既没,文不在兹乎!天之将丧斯文也,


  后死者不得与于斯文也。天之未丧斯文也,匡人其如予何?”又《先进》篇亦说:


  子畏于匡,颜渊后。子曰:“吾以女为死矣!”曰:“子在,回何敢死?”


  由前条言,正义说:“此章记孔子知天命也。”由后条言,钱师说:“孔子尚在,明道、传道之责任大,不敢轻死,一也。弟子事师如事父,父母在,子不敢轻死,二也。颜子虽失在后,然明知孔子之不轻死,故己亦不敢轻身赴斗,三也。曾子曰:“任重而道远,死而后已!”重其任,故亦重其死。”(82)日人东条弘亦说:“夫子已知天命有在,而以道为己任。”(83)则孔子的“天命即人生”,其“人生即天命”,已昭然若揭。但必须考正其事实。《春秋·左传定公》:“经十有四年春.卫公叔戌(戍)来奔。”其传则言“卫侯逐公叔戌(戍)与其党。”(84)《公羊》和《谷梁》均从经说。(85)又左僖“经十有五年……三月.公会……盟于牡丘,遂次于匡。”注:“匡卫地,在陈留、长垣县西南。”(86)即“今直隶长垣县西南十五里”(87)。而“长垣县有匡城、蒲乡,……故蒲城在……匡城县北十五里。匡城本汉长垣县。”(88)故“两地近在一处”(89)。再看《孔子世家》:“定公十四年。……孔子遂适卫……居十月,去卫,将适陈,过匡。……匡人闻之,以为鲁之阳虎。阳虎尝暴匡人,……孔子状类阳虎,拘焉五日,颜渊后。子曰:‘吾以汝为死矣!’颜渊曰:‘子在,回何敢死?’匡人拘孔子益急,弟子惧。孔子曰:‘文王既没,文不在兹乎!天之将丧


  斯文也·后死者不得与于斯文也。天之未丧斯文也,匡人其如予何?’孔子使从者为宁武子臣于卫,然后得去。去即过蒲。月余反乎卫。”《世家》又说:“孔子居陈三岁,……去陈过蒲,会公叔氏以蒲畔,蒲人止孔子。弟子有公良孺者,以私车五乘从,……斗甚疾;蒲人惧.……出孔子东门。孔子遂适卫。……”(90)又考《庄子·秋水》篇说:“孔子游于匡,宋人围之数匝,而弦歌不慑(又作辍)。……无几何,将甲者进,辞日:‘以为阳虎也故围之,今非也,请辞而退。’……”(91)《韩诗外传》于此亦说:“简子将杀阳虎,孔子似之,带甲以围孔子舍,子路愠怒,奋戟将下,孔子止之,曰:‘由,何仁义之寡裕也!夫诗书之不习,礼乐之不讲,是丘之罪也。……吾非阳虎,而以我为阳虎,则非丘之罪也,命也!子歌,我和若。’子路歌,孔子和之,三终而围罢(解)”。(92)故刘氏《正义》说:“此是当日实事,盖感之以弦歌,不待自辨,而匡人已知其非阳虎矣。世家谓夫子使从者臣于宁武子,然后得去,此传闻之误。”(93)比勘上述《春秋》及其三传之说,则钱师言:“覆其时地,过匡过蒲,乃鲁定公十四年春同时之事。‘畏’乃私斗之称。《论语》之畏于匡,即是《史记》之斗于蒲,只是一事两传。若谓孔子貌似阳虎,则一语解释即得,何致拘之五日。若果匡人误以孔子为阳虎,孔子不加解释,而据有‘天丧斯文’之叹,情事语气似乎不类。且颜渊随孔子同行,拘则俱拘,免则俱免,何以又有独自一人落后之事?盖孔子畏于匡.即是过蒲。适遭公叔戌之叛,欲止孔子,孔子与其门弟子经与蒲人斗而得离去。颜渊则在斗乱中失群在后也。后人因有阳虎侵暴于匡之事,遂谣传孔予以状类阳虎被拘,史迁不能辨而两从之。”(94)这应该是孔子厄于“过匡”、“过蒲”、“适卫”的全部进程。加以上述《庄子》和《韩诗外传》之说,再参以仪封人所言:“天下之无道也久矣!天将以夫子为木铎。”(95)则孔子的“天命即人生”,亦其“人生即天命”了。此其例证二。


  又《论语·雍也》篇说:


  子见南子,子路不说。夫子矢之曰:“予所否者,天厌之!天厌之!”


  考《史记·孔子世家》言:“灵公夫人有南子者,使人谓孔子曰:‘四方之君子,……欲与寡君为兄弟者,必见寡小君。寡小君愿见。’孔子辞谢,不得已而见之。……孔子曰:‘吾乡为弗见,见之,礼答焉。’子路不说。孔子矢之日:‘予所不者,天厌之!天厌之’!”(96)则此说既有其事实,而并为《史记》所依傍。其《集解》引乐肇目:“见南子者,时不获已,犹文王之拘羑里也。天厌之者,言我之否屈,乃天命所厌也。又引蔡谟曰:“矢,陈也,夫子为子路陈天命也。”(同注(96))然而此疏徵引《集解》之说,并正义曰:“此章,孔子屈己,求行治道。……孔子至卫,见此南子,意欲因以说灵公.使行治道。……子路性刚直,未达孔子之意,以为君子当义之与比,而孔子乃见淫乱妇人,故不说乐。……故夫子告誓之,……言我见南子,所不为求行治道者,愿天厌弃我;再言之者,重其誓,欲使信之也。”故钱师综合此自来诸家所言。谓“此矢字,旧说各不同。一日矢,誓义。孔子因子路不说,故指天而誓。一日矢,陈义。孔子指天告子路云云。今从第一说。”日人物双松亦言:“后世又有训矢为陈者(皇疏、蔡谟及知新日录、袁了凡说),是讳誓而曲为之解已。”(97)此犹钱师之说了。钱师又言:“予所否者,天厌之:古人誓言皆上用所字,下用者字,此句亦然。否字各解亦不同。”故钱师言:“一曰:否,乃否泰、否塞之否。孔子对子路曰:‘我之所以否塞而道不行者,乃天命厌弃我’。”(98)此概括《论语集解义疏》等之说(99),而为钱师所不从。钱师义“一曰:否.犹不字义。孔子指天而告子路,曰:‘我若固执不见,天将厌弃我。”’(同注(98))此概括刘氏《论语正义》等之说(100),亦为钱师所不从。然而近人沈、蒋《论语新解》仍言:“矢,旧解多以为誓,下三句即誓辞,殊于情


  理未合。惟宦氏《论语嵇》,训为‘直陈’。……否,当读作否塞之否。……厌,与左传‘将以厌众’之‘厌’同,……阻塞也。言‘我所以否塞而不得行其道者,天实阻之。’意谓天未欲治平天下,故阻我不得行其道,我岂不知天命,而欲诎身行道,乃见南子以要卫君乎?臧仓沮鲁平公见孟子,孟子曰:‘吾之不遇鲁侯,天也;臧氏之子,焉能使予不遇哉!’与孔子所说,意虽相似,而义实相同。”(101)虽然,而钱师则说:“细会文理,仍以第一说为是。”即《朱子集注》之说。而《集注》实亦涵上述《史记》和《语疏》。钱师申之言:“否谓不合于礼,不由于道。孔子对子路誓曰:‘我若有不合礼、不由道者。天将厌弃我。’……古者仕于其国,有见其小君之礼,如左传:‘季文子如宋,宋公享之,穆姜出于房再拜’,是也。圣人道大德全,在我有可见之礼则见之,彼之不善,我何与焉。如阳货欲见孔子,孔子初不欲见,及其馈蒸豚,亦不得不往而谢之。然何不以此详告子路?……礼,在其国,不非其大夫,况于小君?……故孔子……为之誓。其实则是婉转其辞,使子路思而自得之。”(102)上引物双松亦言:“子见南子,子路不说,孔子矢之,其义不传,自孔安国时,既已疑之,朱子援礼为断,甚善。……观孔子之答.其为誓者审矣。”(同注(98))日人东条弘且言:“……夫子答此以誓。而不敢言其所以见者。盖居是邦。不非其大夫,况夫子乎?若明辨之.嫌于不讳国恶,是圣人之微意耳。……(103)”《论语意原》更说:“圣人出处,非诸弟子听能尽识。……惟见南子,则曰失之,……与天同心也。……”(104)既“与天同心”,非天命而阿?宋陈祥道于此更明白地说:“……君子之于天命.知之故能畏之,畏之故能顺之。孔子见所不见,顺天命也。……”(105)《论语合解》于此也说:”……夫子之意,盖言非我求之,而彼求见以礼.是天之命予也。夫能用我与不能用,固在其人矣。予疑其不能用而不见之,是予否天命也。……故所召予必见之者,所以不否天命。”(106)则钱师所


  谓的“天”,当然也是“天命”了。是孔子的“天命即人生”,亦即其“人生即天命”了。此其例证三。


  又《论语·八佾》篇说:


  王孙贾问曰:“‘与其媚于奥,宁媚于灶;’何谓也?”子曰:“不然,获罪于天,无所祷也。”


  按“王孙为氏”(107),“名贾”(108),“是孔子门人”(109)“卫大夫也,”(同注(108)。“与其媚于奥,宁媚于灶,……此世俗旧语也。”(同上)“奥,古人居室之西南隅,乃一家尊者所居。灶乃烹治食物之所(110)”。“或说:古人祭灶,……又迎尸于奥,……祭时由一人扮所祭之神谓之尸。”(111)“此章奥与灶实指一神,盖谓媚君者,顺于朝廷之上,不若逢迎于燕私之际。”(112)“或谓奥灶当直指人言.居奥者虽尊,不如灶下执爨者实掌其饮食,故渭媚奥不如媚灶。奥指卫君之亲幸,灶指外朝用事者。”(113)“或曰:王孙贾引此语问孔子,意欲讽孔子使媚己。”(同上)“或日王孙贾或因孔子曾见南子,疑孔子欲因南子求仕,故隐喻借援于宫阎,不如求合于外朝。此乃贾代孔子谋,非欲孔子之媚于己。”(114)这是钱师订正从古以来诸家之说。且明言:“孔子……见南子……出不得已,而内则遭子路之不悦,外则有王孙贾之讽谏,……则惟有指天为誓。此非孔子之愤,乃属孔子之婉。其告王孙贾,并只谓自己平常行事一本天意,更无可祷,则又何所用媚也。”日人东条弘亦说:“《左传》:郙泽盟,贾相灵公,……晋人请改盟,不许。(定八年)夫以蕞尔一小卫,与强晋抗,不敢辱其君,不贤而能之乎?孔子亦尝称……王孙贾治军旅,决不至于以灶自比之为污焉。盖贾为人强直,不容于当途,而孔子独能知己,故举谚问之,意在诉其不遇也。……孔子谓:’世之以佞媚取……一时之利,……当其天谴方至之时,百方祷告,……亦不能悖天而私之,岂卑灶之所能也!……故曰:获罪于天,无所祷也。’夫子以此答之,欲贾舍命不渝也。”。(115)这亦是一说。又沈、蒋《新解》说:


  “按孟子记弥子瑕语子路曰:‘孔子主我,卫卿可得也。’弥子瑕为灵公之幸臣,贾为卫之执政,均欲与孔子接近。贾此语,殆即为弥子瑕之言而发。孔子答以‘获罪于天,无所祷’者,明己不媚奥,亦不媚灶也。”(116)这又是一说。就以上三说,特别是钱师所言,知此事当在见南子之后。但钱师于“获罪于天,无所祷也”则说:“孔子……但知依理行事,无意违理求媚。卫君本所不欲媚,何论于朝廷之上,抑燕私之际乎?抑又何论于近幸之与权臣乎?”(同注(111)此主要依傍朱子。朱子集注于此说:“天即理也,其尊无对,非奥灶之可比也。逆理,则获罪于天矣,岂媚于奥灶所能祷而免乎?言但当顺理,非特不当媚灶,亦不可媚于奥也。”新安陈氏说:“天即理也一句,是‘昭昭之天’合‘人心之天’言之。理原于天,而具于人心,逆理……而获罪,非自外至矣!”(117)然返观汉之大儒董仲舒说:“天者,百神之大君也。事天不备,虽百神犹无益也。何以言其然也?不祭天而祭地神者,春秋讥之。孔子日:‘获罪于天,无所祷也’,是其法也。”(118)且言“道之大原出于天”(119)。下逮明末清初,大儒王船山于此说:“……此圣人之大公至正,发于怒而见于词者,作春秋而乱臣贼子惧,于斯徵矣。”(120)同时大儒愿宁人,如上所说,“春秋言天之学。”(同注(54))由是言之,自古而汉,经宋及清,而由天及理,而亦理亦天:亦可谓由“道原于天”,而“理原于天”,以至“大公至正”的“天”。其演变之迹,已非常显明。且日人广濑建于“王孙贾问”条也说:“死生祸福,皆天所命;人君犹不能制,况人臣乎?孑L子说知命,以其行事不获罪于天也。若徒以其不可何如,而委之于命,则虽小人亦能之,岂所以为训哉?”(121)如上所云,“孔子五十而知天命”,不就是应证吗?是“天”为“天命”。何用辨为?则孔子的“天命即人生”,亦其“人生即天命”了。此其例证四。


  又《论语·述而》说:


  子曰:“天生德于予,桓魋其如予何?”


  按《史记·孔子世家》说:“孔子……去卫、过曹、适宋,与弟子习礼大树下;宋司马桓魋欲杀孔子,拔其树。孔子去。弟子曰:‘可以速矣!’孔子曰:‘天生德于予,桓魋其如予何?’”(122)则此说亦有其事实和背景,而亦并为《史记》所依傍。《世家》又说:“是岁,鲁定公卒。”(同上)考《春秋·左传》定公“经十有五年、……夏五月、……壬申,公薨。”(123)然其《十二诸侯年表》又谓定公十三年,孔子至卫;十四年,至陈;哀公三年,“孔子过宋,桓魋恶之。”(124)且与《陈世家》作“阎公六年,孔子适陈;”((125)和《宋世家》作“景公二十五年,孔子过宋,宋司马桓魋恶之,欲杀孔子,孔子微服去;”(126)在在相符。《孟子·万章》篇更明白地说:“孔子不悦于鲁、卫,遭宋桓司马,将要而杀之,微服而过宋。是时,孔子当阨,主司城贞子,为陈侯周臣。”(127)则《孔子世家》于此说之后,谓“孔子遂至陈,主于司城贞子家”,是对的了。再徵诸“左传哀公三年夏,……孔子在陈”(128)之说;而《年表》系时,又是对的。合《世家》和《年表》看来,是此说信而有征了。则钱师说:“亦有误过宋、过匡为一事者,更不足信。”良有以焉。然而钱师又说:“会合《语》、《孟》、《史记》三书观之,孔子特过宋境.未入宋之国都。《庄子·天运》篇亦谓孔子伐树于宋。殆司马桓魋恶孔子,闻其习礼大树下,遂使人拔其树,示意不欲孔子久淹于宋。其弟子亦欲孔子速离宋境,孔子乃有‘桓魋其如予何’之叹!谓司马桓魋将要杀孔子,乃甚言之辞。若必欲杀之,则其事甚易。孔子有弟子相随,虽微服亦未可免桓魋之耳目。谓‘微服’者.指对‘习礼大树下’而言。孔子亦自有戒心,不复衣冠习礼道涂间,遂谓之微服也。后人又疑司马桓魋派杀之人已至树下,而孔子犹不速去,则派杀者岂得只拔其树,不杀其人?”(129)其事势既如此,孔子当时必秉此“天生”之“德”以化险为夷。此据《集解》引包成说:“天生德者,谓授我以


  圣性,德合天地,吉无不利。”(同引文)皇疏申其说:“言天生圣德于我,我与天同体,桓魋虽无道,安能违天而害我乎?……”(130)而《论语集注大全》本诸朱注说:“……此便是圣人乐天知命处。”并引吴氏日:“夫子平日未尝以圣自居,及遭匡人、桓魋之难。……亦不能揜其圣矣。一以德言,一以道言,有此德,则能任此道,其实一而已矣。其如命何?听命于天电。其如予何?则天命在己,而己与天为一矣。……”(131)刘氏《正义》又据《书·召诏·今天其命哲》说:“是人之知愚皆天所生.夫子五十知天命,知己有德,为天所命,故此复言‘天生德于予’。也。”(132)日人物双松且言:“……盖德谓有德之人也,天命孔子,教育英才,而有德之人,由孔子生,是天方以此任孔子,而桓魋若能害孔子,则有德之人不复生于世,天命徒然矣!孔子以教学自任,故有是言,与文王既没(子罕)同意。”(133)而钱师则一语道破之:“此乃孔子知命之学之实见于行事处”。故又总结之说:“此章乃见圣人之处变。其不忧之仁.不惑之智,与不惧之勇。子贡所谓‘夫子之言性与天道,不可得而闻;’盖实有非言辞所能传而达,知识所能求而得者。学者当与‘文王既没’章、‘在陈绝粮’章参读。”(134)此在在说明孔子的人生来自天命,故说“天命即人生”。此其例证五。


  又《论语·先进》说:


  颜渊死,子曰:“噫!天丧予!天丧予!”


  按《史记·孔子世家》说:“鲁哀公十四年春,……颜渊死,孔子曰:‘天丧予!’及西狩见麟,曰:‘吾道穷矣!’……”(135)与《春秋》“经十有四年春,西狩获麟”(136),若合符节。则此说何其诚恳而悲哀!又《史记·仲尼弟子列传》说:“颜回……少孔子三十岁。”(137)清、李锴“尚史讲之云:‘颜子卒丁伯鱼之后。’按《谱》孔子七十而伯鱼卒,是颜子之卒,当在孔子七十一之年,颜子少孔子三十岁,是享年四十有一矣。”(138)“又考孟子说:‘可欲之谓善,有诸


  己之谓信,充实之谓美,充实而有光辉之谓大,大而化之之谓圣,圣而不可知之之谓神.’共分六级。……‘颜子之学,可渭充实而有光辉矣!’乃其第四级。……即颜子不及‘大而化之之谓圣’的第五级地位。……‘以其好学之心,假之以年,则不日而化矣。’所以谓孔子说:‘不幸短命死矣!盖伤其不得至于圣人也’。”(139)而《汉书·董仲舒传赞》则站在政治立场,谓“刘向……子歆以为伊、吕乃圣人之耦,王者不得则不兴,故颜渊死,孔子日:‘噫!天丧余,’唯此一人为能当之,自宰我、子赣、子游、子夏不与焉!”(140)《论衡》也持同样的观点,谓“颜渊死,子曰:‘噫!天丧予!’此言人将起,天与之辅。人将废,天夺其佑。孔子有四友,欲因而起,颜渊早天,故日‘天丧予’。”(141)然而朱子则立于传道的立场,而谓“悼道无传,若天丧己也。”勉斋黄氏申之说:“颜子在,则夫子虽死而不亡.以道存也。颜子死,则夫子虽存,道既无传,终亦必亡而已矣!故以颜子之死而为己之丧也。”(142)《四书蒙引》又释之说:“……夫子之道赖颜子以传者也,颜子在则道有传,……颜子死则道无传.……夫以回之存亡关于道统之绝续如此.此夫子所以深痛之!……”又说:“孔子意,谓吾道全赖颜子以传,今回既死,则吾之身虽存,而吾之道已亡,是回之死,人但知其为天丧回,而不知其为天丧予也。”(143)此下自明而清.如王船山,一依朱子。其《训义》说:“圣人之身.以道为兴丧。圣人之道,以人为绝续。……敝颜渊死,而子曰:‘噫!天丧予!天丧予!’……”(144)而钱师于此则仍依孔子原义,谓“孔子于颜渊独寄以传道之望。亦盼身后,颜子或犹有出而行道之机会。故孔子于其先卒而发此叹!”(145)后来,对于子路于哀公十五年,“以身殉所事”,亦据公羊传:“颜渊死,子曰:‘噫!天丧予!’子路死,子曰:‘噫!天祝予’。”并新解之说:“孔门前辈弟子中,子路年最长,颜渊年最幼,而同为孔子所深爱。大抵孔子在用世上,子路每为之羽翼。而在传道上,则颜渊实为其螟


  蛉。今两人俱先孔子亡故,言诚孔子晚年最值悲伤之事也。”(145)特别是颜渊死,“在传道上”,后继无人,故曰:“天丧予!天丧予!”但子路死,“在用世上”,或不乏其徒,只曰:“天祝予”!此政道之所由分,而轻重稍别。返观《春秋繁露》说:“颜渊死,子日:‘天丧予!’子路死,子曰:‘天祝予!’西狩获麟,曰:‘吾道穷!吾道穷!’三年身随而卒,阶此而观,天命成败,圣人知之,有所不能救,命矣夫!”(146)这是孔子一生的结局,则其“天命即人生”,亦其“人生即天命”也。此其例证六。


  从上述六个例证来衡量,已经肯定:所谓“天命”.用现代语来形容.就是”公权力”,或说“公理”。所谓“人生”,用俗语说,就是钱师所称于孔子的“私生活”。那即是说,孔子伸张“公权力”或“公理”,就是他一生的“私生活”或“人生”;他一生的“私生活”或“人生”,就是伸张“公权力”或“公理”。等到“公权力”或“公理”不能伸张,他就从事教学工作。此孔子之所以被尊为“至圣先师”也。(147)则钱师说:“倘孔子一生全可由孔子自己一人作主宰,不关天命,则孔子的天命和他的人生便分为二。离开天命,专论孔子个人的私生活,则孔子一生的意义与价值就减少了。就此而言,孔子的人生即是天命.天命也即是人生.双方意义价值无穷。换言之,……人生离去了天命,便全无意义价值可言。但孔子的私生活可以这样讲,别人不能。这一观念,……乃由孔子以后战国时代的诸子百家所阐扬。”此一说法,是完全可以得到肯定了。


  不特此也,即如钱师所说:“西方人常……认为人生之外别有天命,显然是把‘天命’与‘人生’分作两个层次……来讲,……各有所归。此一观念影响所及,则天命不知其所命,人生亦不知其所生,……各失却其本义;决不如……中国人之‘天人合一’论,能得宇宙人生会通合一之真相。所以西方文化显然需要另有天命


  的宗教信仰,来作他们讨论人生的前提。而中国文化,既认为‘天命’、‘人生’同归一贯,……所以……不再需有像西方……人的宗教信仰。……这种观念,除中国……人外,亦为全世界其他人类所少有。”此一说法,从前述上篇的“要例”和下篇的“例证”看来,也可以得到先验了。


  后论


  此外,钱师说:“我常想,现代人如果想写一部讨论中国古代文化思想的书,莫如先写一本中国古代人的天文观,或写一部中国古代人的天文学,或人文学。总之,中国古代人,可称为抱有一种天即是人,人即是天,一切人生尽是天命的天人合一观”。这一观念,亦可说即是古代中国人生的一种宗教信仰,这同时也即是古代中国人主要的人文观,亦即是其天文观。”兹事体大,则有待于将来了。


  又钱师说:“读《庄子·齐物论》,便知天之所生谓之物。此元待于辨而自明。且细昧原文,乃在所倡‘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也。”(卷一)这又证明钱师在上面所说的:“这一观念,乃由以后战国时代的诸子百家所阐扬,”可先见了。“惟人万物之灵”(148),故钱师又说:“人生之所以异于万物者.即在其能独近于天命.能与天命最相合一,所以说‘天人合一’。此义宏深。又岂是人生于天命相离远者所能知。孔子不是说过吗?‘君子……畏天命,……小人不知天命而不畏也。……’又说:‘不知命,无以为君子也。’”(149)《韩诗外传》申其说,“言天之所生,皆有仁、义、礼、智、顺善之心;不知天之所以命生,则无仁、义、礼、智、顺善之心,……谓之小人。”(150)董仲舒对策亦申其说,谓“天令之谓命。……人受命于天,……固超然异于群生。……其得天之灵,贵于物


  也,……明于天性.……然后知仁谊,……重礼节,……安处善,……乐循理,……谓之君子。……”(151)朱子则开创新说,谓“天命者,天所赋之正理也,知其可畏,则其戒谨恐惧,自有不能已者,而付畀之重,可以不失矣。小人不知天命,故不识义理,而无所忌惮”了。又引程子目:“知命者,知有命而信之也。人不知命,则见害必避,见利必趋.何以为君子?”(152)此其所以为新儒学了。下逮明清之际的王船山,则仍申朱子义理,而谓“天之命.天之理也.……知天命……以理,……然后其为君子也。”(153)此上略举几位大儒,以说明人受天命以生,而“能独近于天命”的。


  不然的话,像钱师说:“果使人生离于天命远,则人生亦同于万物,……无大相异,亦无足贵矣!故就人生论之,人生最大目标、最高宗旨,即在能发明天命。孔子为儒家所奉称最知天命者,其他自颜渊以下,其人品德性之高下,即各以其离于天命远近为分别。……这可说是我中华民族论学分别之大体所在。”这又是一大问题,亦非本文所能详,则亦有待于将来了。


  钱师又说:


  近百年来,世界人类文化所宗,可说全在欧洲。最近五十年,欧洲文化近于衰落,此下不能再为世界人类……向往之宗主。……这是今天……最值得重视的现实问题。


  又说:


  以过去世界文化之兴衰大略言之:西方文化一衰则不易再兴;而中国文化则屡仆屡起,故能绵延数千年不断。这可说,因于中国传统文化精神,自古以来即能注意到不违背天,不违背自然,且又能与天命自然融合一体。我以为此下世界文化之归趋,恐必将以中国传统文化为宗主。


  上列二说,更是大问题,更非本文所能详及,则更有待于未来了。


  其特别要紧的,即钱师说:


  今仅举“天下”二字来说,中国人最喜言“天下”。“天下”二字,包容广大,其涵义即有:使全世界人类文化融合为一,各民族和平并存,人文自然相互调适之义。其他亦可据此推想。


  考《易·贲》说:“观乎天文,以察时变。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154)又《系辞上》说:“知周乎万物、而道济天下.故不过。……乐天知命,故不忧。”《正义》说:“顺天施化,是欢乐于天。识物始终,是自知性命。顺天道之常数,知性命之始终,任自然之理,故不忧也。”(155)《系辞上》又说:“夫易,圣人之所以极深而研几也;唯深也.故能通天下之志;唯几也,故能成天下之务。”(156)则钱师之说,首先得到证明。


  况孔子说:“道二,‘仁’与‘不仁’而已矣。”故孟子说:“三代之天下电以‘仁’,其失天下也以‘不仁’。”(157)到了宋朝,欧阳永叔(修)乘孙泰山(复)的《春秋尊王发微》,而写了《五代史记》.由“经学”转变到“史学”,是一“大手笔”(158)。故陈师锡即本孟子而为之序称:“……‘天’与‘人’相为表里,和同于无间,……‘仁’而已。”(159)然当时首唱“以天下为己任”的乃是范希文(仲淹),所谓“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160)同时的胡安定(瑗)更“发明天人合一之旨”,则由“经学”转变到“理学”。故“天人合一”,就是“物我合一”、“人我合一”或“心物合一”啊。(161)说通俗点、明白点,或更透彻点,依然是古代所谓“天下一家”,或“天下为公”。所以汉之大儒董仲舒,“特假天……以复儒家……‘畏天’的观念,……重要在其‘天人相应’之说。”(162)乘之而起的是司马子长(迁)撰《太史公书》,“亦欲以究天人之际”(163);“即求明自然与人文、天道与人道之异同分际也。”(164)其撰本纪且说:“帝尧者,其仁如天。……尧知子……之不肖,……而卒授舜


  以天下;……舜曰:‘天也’。……”(165)故儒家“道性善,言必称尧舜。”(166)且尧舜所谓“天”,“如天之涵养也”(167),是“天人合一”的天下观,它的涵义就是“仁”,亦可说是“人心之所同然”之“天”(同注(162)。亦即同情心。只有在“同情心”之下,才能“使全世界人类文化融合为一,各民族和平并存,人文自然相互调适。”这更是钱师之说最有力的证明了。


  我曾再三言之:“孟子曰:‘孔子登东山而小鲁,登太(泰)山而小天下。’以今天的形势看来,应该是登太空而小全球了。”(168)故我们的“天下观”,就是“无限大”,共同努力吧!


  至于上述“其他亦可据此推想”,如以“天人合一”的天下观,去服务社会人群,不但“世界人类各大宗教间之相互歧义,亦可由此会通,”(169)且能扫除一切迷信,而终于代替所有的宗教呢,可断言也。


  注释:


  ①据《钱宾四先生六十五岁祝寿论文集上册》篇首新亚学报编辑委员会同人等谨识,香港新亚研究所《新亚学报》第4卷第1期,1959年8月1日。


  ③见《历史月刊》1995年3月号,86期,第96—100页。钱师之文,系《钱宾四先生全集》。


  ③分见《论语·雍也》、《颜渊》。


  ④见《孟子·尽心》。


  ⑤《日知录集释·夫子之言性与天道》。


  ⑥《诗集传》卷四,香港启明书局。


  ⑦日本竹添光鸿:《毛诗会笺》卷九《小雅·天保》。


  ⑧同上书。


  ⑨《日知录集释·民之质矣日用饮食》。


  ⑩同注⑦第1002页。按“善言天者,必有验于人”,是董仲舒之说,见下述。


  (11)《四部丛刊》卷五《古乐》。


  (12)《诗集传》卷六,同注⑥第119—120页。


  (13)《钱宾四先生全集·中国学术思想史论丛(一)》,一八册,第169页。


  (14)卷三,通津草堂第13页(即四部丛刊本)(31)。


  (15)同注⑦卷一六,第1—10页。


  (16)同注⑥卷八,第152页。“程子日”,见《二程全书·遗书五》,但“天道”原作“天命”。


  (17)同注⑦卷一九《周颂·维天之命》,第5—6页。


  (18)参阅屈万里《诗经释义》同条,第262页。


  (19)《书疏》卷二,第9页。


  (20)清江声《尚书集注音疏·尧典》。(《皇清经解》卷三九○,第8页;复兴本册六,4026。)


  (21)《语疏》卷二○《尧曰》


  (22)同注(20)。《尚书逸文》(卷四○一)。


  (23)《论语正义》卷二三《尧日》,台北文史哲本第757页。


  (24)详卷二六,第3页。


  (25)卷一五《郊祭》,第2—3页(70—80)。


  (26)《论语新解·尧曰篇》。


  (27)《礼记疏》卷五二。


  (28)《孟疏》卷五下。


  (29)《孟疏》卷六下。


  (30)沈、蒋《论语新解·尧曰》。


  (31)《论语纂疏·尧曰》。


  (32)《皇清经解》卷一八三,第8页(册三,1783)。


  (33)据《礼记》篇首,但原文见《礼记疏》卷三七《乐记》。


  (34)《记疏》卷一:“曲礼之与仪礼,其事是一。以其屈曲行事,则曰曲礼;见于威仪,则曰仪礼。”


  (35)《礼记》首。


  (36)《札记·礼记正义》,篇首。


  (37)《记疏》卷二三。


  (38)《易疏》二。


  (39)卷二八及《集解》。钱师《易传与小戴礼记中之宇宙论》:“古籍诗、书凡言‘天’,


  即犹言‘上帝’”。


  (40)《记疏》卷五三。


  (41)《论语·述而》。


  (42)《系辞上》。


  (43)《周易》卷三《系辞上传》。


  (44)《周易兼义》卷七。程传见《易-上经》卷二。


  (45)《中央研究院第二届国际汉学会议论文集》,第1102—1104页。1989年6月,台北。拙著《宋代学术思想研究》,第317~320页,同年3月,台北。


  (46)《国语》一。


  (47)《春秋疏》卷一二。


  (48)分见《公羊疏》卷一一,《谷梁疏》卷八。


  (49)《易疏》九。


  (50)同正文。《春秋》“经十有七年六月乙酉,同盟于柯陵。”传同。


  (51)详《春秋左传注疏》卷四八“昭公十八年五月壬午”条。


  (52)前说见《春秋繁露》卷一。后说见《汉书》卷五六《董仲舒传》。其下见拙文《董仲舒的思想》(香港新亚书院《新亚生活》第2卷第2期,第244—245页。1959年4月)。


  (53)详卷八,四部丛刊。


  (54)《目知录集释》巷四。


  (55)内篇一《易教上》,第1—2页。


  (56)《荀子》卷一一《天论篇》。


  (57)《诗疏》卷一六之一。


  (58)同注(23)卷二○,第699页。


  (59)《礼记注疏》卷五○。


  (60)同注(56)。


  (61)《孟子注疏》卷三上。


  (62)《语疏》卷一○。


  (63)《孟疏》卷四下。


  (64)《礼记疏》卷五二。


  (65)同引文宪问“孔曰”。


  (66)《论语新解·宪问》一四,钱宾四先生全集册三,第531—532页。


  (67)《语疏》卷二。


  (68)依次见《史记》卷四七、《说苑》卷一四及《史记》卷一三○。


  (69)《孟疏》卷一一下。


  (70)《钱宾四先生全集·现代中国学术论衡·略论中国宗教一》,册二五,第1—2页。


  (71)同上《中国学术通义·四部·子学》,第46页。


  (72)《孔子传》第七章.同注一三册四,第111页。“末由也已”见《论语·子罕》,《孔子传》引用之。


  (73)《为政》篇第二,同注(13)册三,第34—38页。


  (74)同正文。同注(23)卷一七《宪问》。


  (75)《史记》见卷六七,艺文注疏本第17页。


  (76)详所著《篁墩文集》卷一○《奏考正祀典》。


  (77)同注(76)。又“子服景伯”见《左传·哀公三年》“子服何”见《左传·哀公八年》。


  (78)《春秋左传注疏》卷五六。


  (79)同注(75)。参注(78)、(73)。


  (80)《蒿庵闲话》卷二,第10页(笔记大观廿八编五,2889,2890)。


  (81)同注(30)《宪问》孟子见《盂疏》卷二下。


  (82)《论语新解·先进》一一,同注(66)第407页。参阅刘氏《正义》卷一四,同注(23)第462页及其有关引文。


  (83)《论语知言》卷六同条,无求备斋论语集成第272页。


  (84)《春秋疏》卷五六。


  (85)分见《公羊注疏》卷二六;《谷梁疏》卷一九。


  (86)《春秋疏》卷一四。


  (87)张鼎《论语说略·论语下》,第1页。


  (88)《史记》卷四七《孔子世家》。


  (89)《孔子传》第六章,同注(75);“钱师”,第53页。


  (90)《史记》卷四七。又《孔子家语》卷五《困誓》第二二亦言及之。


  (91)卷六,四部丛刊本。


  (92)卷六,四部丛刊本。


  (93)同注(23)卷一○《子罕》。


  (94)同注(89)第53~54页。


  (95)《论语注疏》卷三《八佾》。


  (96)同注(88)第11—12页。


  (97)详《论语徵》丙,第126页《无求备斋论语集成》。


  (98)同注(66)《雍也》,又日人东条弘《论语知言》卷四同条:“按所不者三字,誓辞也。”其下引《左传》资料十数条,皆上用所字,下用者字”之例;又《论语解》同条亦引《左传》若干条,均可参考。


  (99)魏何晏集解、梁皇侃义疏,见卷三《雍也》,知不足斋本第37—38页。


  (100)见卷七《雍也》。


  (101)《雍也》。“孟子曰”见《梁惠王章句下》。


  (102)《论语新解’雍也》第六,同注(66),第225—226页。《朱子集注》见同条。真德秀《论语集编》亦申释之,见卷三《雍也》第六,第18页(通志堂经解三七,21037。)。赵顺孙《论语纂疏》释之尤详,见卷三《雍也》第六。张枅《南轩论语解》同条亦可参考。


  (103)《论语知言》卷四同条,其所言极详,如“按天厌”等举《左传》等资料,可参考。(亦见无求备斋。)


  (104)宋郑汝谐撰,详见卷二《雍也》。


  (105)《论语全解》卷三《雍也》,论语集成本第9页。


  (106)宋员兴宗撰,四库全书钞本第142页《无求备斋》。


  (107)同注(23)卷三《八佾》。


  (108)《论语集解义疏》卷二《八佾》,同注(99)第12页(1756)。


  (109)同注(103)卷二《八佾》。


  (110)取钱师《论语新解》·《八佾》第三,同注(66)第90页。此本《皇疏》。(同注(108)。)


  (111)同注(110)钱师第90页。此本《朱注》及《论语纂疏》卷二。


  (112)同钱师上注。主要本予《论语正义》卷三《八佾》。


  (113)同钱师上注。主要本皇疏。同注(108)。


  (114)同上引钱师注。又清春溥《论语拾遗》说:“罗整庵云:‘子见南子,子路不悦,盖疑夫子欲因南子以求仕也。然当是时,不独子路疑之,王孙贾亦疑之矣。媚奥之讽,殆指南干而言也。观夫子所谓天厌之者,即获罪于天之意。’此说得之奥者,室中深隐之处,以比南子。灶是明处,盖谓借援于宫阃之中,不如求合于朝廷之上耳。”(《论语上》‘与其媚于奥节’。周柄中《四书与故辨正》,竹柏山房丛书本第14页。《无求备斋》。)周说,清梁章钜《论语集注旁证》收之。(见卷三,第11页。)又说:“孔注天以喻君,集注不用其说。按王孙贾之言,其病全在媚字,故集注言,但当


  顺理,非特不当媚灶,亦不可媚奥,则以奥喻君,较旧注为优。”(同上)


  (115)《论语知言》卷二“王孙贾问”。(102—103)《左传》见《春秋疏》卷五五“鲁定公八年”。


  (116)《八佾》第三。此亦当综合前人之说。宋蔡节《论语集说》、《八佾》注:“蓝田吕氏曰:奥以况人君,灶以况执政,当时诸国皆执政用事,王孙贾所以劝孔子者,犹弥子云:孔子主我,卫卿可得之意也。”第8页,志堂19950。)任氏启运曰:“或谓王孙贾在卫,算不得权臣,当时市权.只有弥子瑕一人,或是他自家欲酌所媚而问耳。……”(《论语旁证》卷三同条,第11页)


  (117)胡广撰《论语集注大全》卷三《八佾》,第18—19页。参考《四书蒙引·上论》五卷,第50—51页。《无求备斋》。


  (118)《春秋繁露》卷一五《郊祭》。


  (118)同注(52)拙文。


  (120)《四书训义》卷七《八佾》同条。


  (121)《读论语·八佾》,第9页《无求备斋》。


  (122)同注(88)第12页。


  (123)《春秋疏》卷五六。


  (124)《史记》卷一四。


  (125)《史记》卷三六。


  (126)《史记》卷三八。


  (127)《孟子注疏》卷九下。


  (128)《春疏·左传注疏》卷五七。


  (129)《孔子传》第六章,六,同注(13)册四,第65—67页。清、林春溥《论语拾遗·论语上》述“崔述洙泗考信录”(见48页),近人严灵峰《读论语札记·述丽》同条(第49—50页)续案考之,以为与“子罕篇云:天之未丧斯文也,匡人其如予阿!”“语意正同,亦似一时一事之言”,是其例。(详49页)


  (130)同注(99)卷四《述而》同条。


  (131)同注(117)卷七《述而》同条。参考陈祥道《论语全解》卷四同条,第4页。


  (132)同注(23)卷八《述而》同条。


  (133)《论语徵》丁,第146页。


  (134)同注(66)《述而》篇第七。


  (135)据卷四七,第25—26页。


  (136)《春秋左传注疏》卷五九。


  (137)据卷六七,第2页。


  (138)详刘氏《论语正义》卷七,《雍也》第六。


  (139)拙著《宋代学术思想研究》第四章《宋代学术发展之转关——胡安定(上)》,第268—269页。


  (140)卷五六,第21页。


  (141)《论衡》九《问孔篇》。


  (142)同注(31)卷六《先进》。


  (143)明蔡清撰,《上论》五卷,第49页。


  (144)同注(120)卷一五《论语-先进》同条。


  (145)同注(129)第七章,二,第108—109页。


  (146)同注(118)卷五《随本消息》。(《记疏》卷五三。)


  (147)《礼·中庸》:“唯天下至圣”云云。故“太史公曰:诗有之:‘高山仰止,景行行止’;虽不能至,然心向往之。……天下君王至于贤人众矣,当时则荣,没则已焉!孔子布衣!……学者宗之。……中国言六艺者,折中于夫子,可谓至圣矣。”(《史记》卷四七《孔子世家》),自后遂有此谥号。“称先师者,以孔子为万世师表也。”


  (148)《尚书·泰誓》上。


  (149)分见《语疏》卷一一六《季氏》;卷二○《尧曰》。


  (150)详见卷六,第9页。


  (151)详见《前汉书》卷五六本传。


  (152)《论语集注》卷八《季氏》一六。卷一○《尧曰》二○。


  (153)《四书训义》卷二四《论语·尧曰》。


  (154)《易疏》三。


  (155)《易疏》七。


  (156)《易疏》七。


  (157)《孟疏》卷七上《离娄》。


  (158)参阅拙文《孙明复的经学初探》(见《第二届国际华学研究会议论文集》,第579—622页,1992年5月,台北中国文化大学。)及钱师《中国史学名著、欧阳修新五代史与新唐书》。第215页。


  (159)欧阳修《五代史记》卷首。


  (160)参阅拙文《范仲淹的革新政策考》(见《纪念范仲淹一千年诞辰国际学术研讨会论


  文集》)。


  (161)参阅拙文《宋代学术发展之转关——胡安定》。同注(45)。


  (162)同注(52)拙文。


  (163)《汉书》卷六二《司马迁传》,并见《文选》卷四一。


  (164)据钱师《略论中国史学》三。(同注(13),二五册,《现代中国学术论衡》143页)。


  (165)《史记》卷一。


  (166)据《孟子注疏》卷五上《滕文公》。


  (167)同注(165)《索隐》。


  (168)同注(161),第114,343页。


  (169)据钱师《孟子学大义述》。(同注(13)《论丛(二)》,第23页。)